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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田径项目竞赛规程一、竞赛日期和地点按竞赛总日程及补充通知执行。二、参加单位各区县(含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各行业系统及单位。三、竞赛项目(一)成年组(18项)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半程马拉松;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半程马拉松。(二)青少年组(99项)1 .青少年甲组(31项)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0.991/9.14)、400米栏(0.914/35)、4x100米接力、
2、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10公里场地竞走;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0.838/8.50)、400米栏(0.762/35)、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10公里场地竞走;混合:男女混合4x400米接力。2 .青少年乙组(32项)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0.914/9.14)、400米栏(0.838/35)、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铁饼(1.5公斤)、5公里
3、场地竞走;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0.762/8.50)、400米栏(0.762/35)、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公斤)、铁饼(1公斤)、5公里场地竞走。3 .青少年丙组(24项)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0.914/8.70)、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1公斤)、5公里场地竞走;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0.762/8.00)、4x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1公斤)、5公
4、里场地竞走。4 .青少年丁组(12项)男子:100米、200米、400米、4x100米接力、跳远、5公里场地竞走;女子:100米、200米、400米、4x100米接力、跳远、5公里场地竞走。四、运动员资格(一)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有关规定执行。(二)所有参赛运动员须在截止报名前一个月,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健康合格,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能参赛。五、参加办法(一)报名人数1 .成年组: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男女各9名。2 .青少年组: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4名,甲组运动员男女各8名,乙组运动员男女各8名,丙组运动员男女各8名,丁组运动员男女各6名。3 .各代表团限报一支代
5、表队参赛,每名参赛运动员限报2项单项,兼报接力不限,各单项每队限报2人,各代表队每项接力限报1队。(二)各组别运动员年龄成年组:2004年12月31日出生以前;甲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丁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六、竞赛办法(一)比赛使用经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场地器材和设备,运动员自备器械按规则执行。(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需出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三)运动员比赛时,须穿着印有单位名称的统一服装(背心、短裤),经批准以个人身份参
6、赛运动员服装不得印有单位名称,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四)男、女400米(不含400米)以上的项目和接力直接决赛,其他项目进行预、决赛。(五)比赛将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抽查。(六)其它事项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田径竞赛规则及世界田联最新修订内容执行。(七)各代表队在为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要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各代表队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七、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一)录取名次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金、银、铜牌和获奖证书,其余名次颁发证书。如参赛人(队)数不足录取
7、名次,按实际参赛人(队)数录取。(二)计分方法1.各单项前八名分别按13、11、10、9、8、7、6、5计分。2 .超、破市纪录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相关规定执行。凡破市记录的青少年运动员按实际年龄相对应的市记录计算。3 .按各代表队在单项比赛中名次得分和破市纪录加分之和排列青少年甲组、乙组、丙组、丁组团体总分前八名,如总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三)比赛中如出现单项比赛名次并列,将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将全部空出名次的分值相加后的平均分,作为并列名次者名次分。如果第八名并列,则按照第八名的分值分别进行统计。奖牌并列,各按0.5枚计算。八、报名和报到(一)比赛采用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办法和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二)报名、报到时间另行通知。九、经费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十、体育道德风尚奖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执行。十一、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按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办法执行。十二、裁判员和申诉委员由组委会另行通知。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重庆市第七届运动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