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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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账实操会计实操文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一、设立时股东出资方式(一)货币出资1 .货币没有金额限制2 .货币出资没有来源限制3.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二)非货币出资1.实物、知识产权(1)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即以“所有权换股权”。(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出资人以不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出资,当事人之间对于出资行为效力产生争议的,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311条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认定。交付未过户:当事人可在指定
2、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自其实际交付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过户未交付:公司或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的,自其实际交付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2 .土地使用权出资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2)出资人不得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3)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解除权利负担,逾期未办理或未解除的,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3 .股权出资Q)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2)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3)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4)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4 .债权出资(新公司法规
3、定)根据民法典第545条第一款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古如殳东将其持有的债权出资,相当于将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公司),符合民法典第545-548条规定债权转让的规则,属于合法的出资形式。5 .其他规则Q)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2)法律未明确规定的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货币财产可以作价出资。二、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认定(一)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形。1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未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2 ,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未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3 .股东作为出资的非货
4、币资产,实际价格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但是出资人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资产贬值的,不构成出资瑕疵,该出资人无需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抽逃出资1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 .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 .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三、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处理。(一)股东对公司的责任1 .公司设立时出资瑕疵:适应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处理: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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