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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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北京市“新智造Io(F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北京市智能制造发展,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打造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引导和鼓励北京市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认定。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数字化车间是以生产对象所要求的工艺和设备为基础,以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测控技术等为手段,用数据连接车间不同生产单元,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智能工厂是在数字化车
2、间基础上,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推进制造技术突破和工艺创新,推行精益管理和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网络化管理、智慧化服务,构建柔性、高效、绿色、安全的制造体系。第四条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认定1-2次。第五条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工作由北京市经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认定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主体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申报前一年的产值达到一亿元以上(或产值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生产设备联
3、网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覆盖率等3项关键指标中有2项以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二)申报车间或工厂所在地在北京,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三)申报车间、工厂所生产的主导产品符合北京市产业政策,有技术先进性与良好市场前景,并采用行业先进工艺,不属于最新版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四)申报车间应满足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建设关键要素、工厂应满足北京市智能工厂建设关键要素,经济效益、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质量管控等各项指标均处于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一)提供虚假申报信息的;(二)申报主体近三年(不含申报年)连续亏损的(成立时
4、间不满三年或关键工序数控化率、生产设备联网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覆盖率等3项关键指标中有2项以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除外);(三)近三年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八条围绕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需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组织申报通知,对当年认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企业对照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向所在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统一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上报。第九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受理并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通过现场核查、会议答辩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审,形成数字化车间、智
5、能工厂遴选审核意见。审核意见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文公布北京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认定名单。第四章支持措施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积极支持企业投资建设北京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鼓励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制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支持政策。第十一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技术改造、协同创新、供需对接、人才引培、融资对接等方面对北京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给予支持。上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本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中推荐。第五章管理服务第十二条被认定为北京市数字化车
6、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推广经验,扩大示范作用。第十三条对通过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测评估并提供指导服务。第十四条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更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称号:(一)所在企业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相关规定或其它违法行为。(二)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或无法正常经营。(三)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四)所认定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迁出北京。(五)有其他影响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不再
7、符合认定条件的。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涉及的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关键要素、申报材料要求等,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并适时调整。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附件:1.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建设关键要素2.北京市智能工厂建设关键要素附件1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建设关键要素数字化车间是以生产对象所要求的工艺和设备为基础,以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测控技术等为手段,用数据连接车间不同生产单元,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一、技术要求(一)制造要求制造要求包含工艺设计、设备管理、集成互联、排产调度、作业控制、仓储物流、质量管控
8、、安全管控、能源管控、环保管控10项关键要素。依据技术先进性和智能化水平,各要素由低到高作出要求:1 .工艺设计针对离散型制造,(I)应集成三维建模等技术,建立车间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模型。(2)应采用仿真验证等技术,建立计算机辅助工艺设计工具库和知识库。(3)应进行基于模型的工艺设计,与生产数据、质量数据关联与动态优化。针对流程型制造,(1)应集成工艺仿真和三维建模等技术,建立车间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模型。(2)应结合原料物性表征、工艺机理分析等技术,建立工艺技术系统和工艺知识库。(3)应与生产数据、质量数据关联,实现过程工艺设计与流程全局优化。2 .设备管理(1)应采用先进工艺、运用智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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