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 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政策解 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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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有关政策解读如下:一、起草的背景和过程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积极培育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规范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搭建产-学-研-用全方位服务体系,依据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结合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平台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需求,由省住
2、建厅科技处牵头于2024年2月,组织人员起草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组织来自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逐项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二、主要内容征求意见稿共分为五部分,分别对总则、申报条件与程序、建设与验收、运行与绩效评价和附则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一)总则。本部分对平台的建设原则、类别、行业需求做了总体要求。明确提出创新平台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引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主要包括重点实验室
3、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两类。(二)申报条件与程序。本部分对创新平台的分类以及重点实验室、程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主体的基础条件、经费投入、单位组成、管理机制、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员构成、平台命名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三)建设与验收。本部分对平台建设阶段的机构设置、学术委员会组成、工作机制、工作职责、条件建设、知识产权的创造以及验收考核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四)运行与绩效评价。本部分提出创新平台建成运行期间应积极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及时提交平台建设与变更方案,按时参与平台绩效考核与评估。同时,提出主管部门在科技项目、获奖、国家级平台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五)附则。本部分规定平台不刻制印章,可使用依托单位代章的工作要求。三、依据的有关政策文件1 .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201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22);4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024)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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