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讲解授课学习参考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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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讲解授课学习参考资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一是新的经营方式直播带货出现。直播带货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但由于“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消费者维权举证难,导致虚假营销、货不对板、退货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近5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5倍,同时,投诉举报量增长高达47.1倍,明显多于传统电商。二是条例对网络消费作了5个方面的规定,这些规定也适用于直播带货。针对直播的特性和突出问题,条例还作出多方面规范。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条例规定经营者通过
2、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在展示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的适当位置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服务的,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也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三是完善了平台的管理。条例规定,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的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信息。平台应当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日常管理责任,在发生消费争议时,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切
3、实改善售后体验。四是进一步规范了营销行为。条例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实施条例通过将规范性文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定义务,明确了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大数据杀熟”我国行政法规首次对差异化定价进行规范据统计,当前我国网购用户超过9亿人,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超过5亿人,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7.6%0与此同时,相关投诉也快速增长,全国网络消费投诉占全部投诉的56%,成为影响消费
4、者获得感的重要因素。为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条例针对网络消费存在的问题作出一系列新规定。一是禁止“刷单炒信”。一些经营者批量点赞、虚假种草、虚构测评、好评返现、删除差评等行为,损害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用户评价等,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禁止强制搭售。一些经营者扫码支付强制注册、在线订票捆绑代金券等行为,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三是禁止“大数据杀熟”。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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