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智慧住宅设计评审工作指引(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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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智慧住宅设计评审工作指引(暂行)一、基本规定(一)本指引适用于我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除外)新建住宅项目(含商品住宅项目、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别墅等)智慧性能设计评审,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建筑可参考执行。(二)智慧住宅设计评审工作在项目施工图审查前完成。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指引和珠海市智慧住宅建设评价导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设计评审材料。(三)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市绿建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召开智慧住宅设计评审会。二、申报材料(一)申请文件。1 .珠海市智慧住宅设计评审申请表。2 .建设用地相关文件。(二)技术文件。1.智慧住宅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整
2、体智慧理念、系统架构方案、智慧小区应用场景和技术措施、智慧家庭应用场景和技术措施、各创新与提高技术专项技术方案。3 .智能化施工图(PDF格式)。智能化施工图应包含项目智慧小区、智慧家庭施工图。4 .建筑、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景观、室内等相关专业的施工图(含屋面光伏专项设计图纸、创新与提高技术专项深化图纸)(PDF格式)。5 .智慧住宅设计自评报告书。6 .证明视频和其他相关资料。三、工作流程(一)评审申请及受理。申报单位向市绿建中心提出智慧住宅设计评审申请(申报单位为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与设计、咨询等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其邮箱(zhsljys),市绿建中心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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