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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城区安静行动推动工作方案(送审稿)重庆市安静行动主城区实施方案(2011-2013年)(以下简称方案)于2011年2月28日经市政府第95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为确保“安静行动”的顺当实施,全面完成方案中制定的总体目标任务,依据方案和重庆市环保“四大行动”督查工作暂行方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成立主城区“安静行动”推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欧顺清担当领导小组组长,主城各区政府,市财政局、经济信息委、教委、城乡建委、交委、公安局、监察局、环保局、市政委、文化广电局、园林局、国资委、政府督查室,重庆海事局、成都铁路局重庆机务段、民航重庆管理局的有
2、关领导为成员。主城区“安静行动”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安静行动”推动办由市环保局抽调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安静行动”推动制度和机制,协调推动主城区“安静行动”日常工作;负责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主城各区政府履行“安静行动”确定的职责,对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安静行动”项目实施进展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对“安静行动”实施状况进行督查、督办。市级相关部门及主城各区政府应依据方案,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并分解年度任务到所属相关部门,同时报“安静行动”推动组备案。二、强化宣扬教化,提高全民意识实行多种方式对“安静行动”进行宣扬,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扬
3、噪声污染防治学问、法律法规和工作进展。1 .召开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安静行动”的进展状况,各部门实施“安静行动”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2 .开展专项宣扬活动针对建筑噪声、交通噪声、KTV等群众投诉剧烈的问题,开展专项宣扬活动。建筑工地、文化消遣场所等应张贴降噪承诺;实行街头宣扬、交巡警平台等社会宣扬方式分发宣扬降噪学问和法规及市级相关部门职责的资料。3 .开展“安静行动”征文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实行“安静行动”征文活动,以征文形式在中小学生中普及环保学问,通过征文竞赛,进一步提中学小学生环保意识,以学生影响家长、影响家庭,营造“家家关切环保,家家宣扬环保,家家参加
4、环保”的良好氛围。三、开展联合执法,从严查处噪声污染行为完善噪声执法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为,加大对噪声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以严格的监管促“安静行动”推动。1.开展机动车违章鸣笛专项执法行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主城各区政府)2011年4月,开展机动车违章鸣笛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利用交巡警平台,严格查处机动车违章鸣笛、营运车辆用喇叭招揽乘客、机动车安装高分贝喇叭、民用车安装运用警报器、特种车违法运用警报器等违法行为。2 .开展消遣场所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主城各区政府)2011年5月,开展经营性消遣场所噪声污染专项
5、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噪声扰民投诉较多的卡厅、迪吧等歌舞消遣场所、兼营KTV的酒吧和水吧,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3 .开展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市政委、市工商局、市文广局、主城各区政府)2011年6月,开展噪声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加强对高、中考考场四周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和限制,畅通投诉渠道,刚好处理噪声污染投诉,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4 .开展居住区小型企业和物流公司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委、主城各区政府)2011年7月,工商、商委、环保等部门联合开展居住区小型企业、物流
6、公司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噪声扰民的企业,依法实行限期治理、关停、搬迁或取缔等措施,引导现有物流企业逐步搬迁至内环以外或物流园区。四、推动重点工程建设,从源头限制噪声污染降噪工程建设是方案重要内容之一,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各建设项目顺当完成,是“安静行动”限制噪声污染的有效手段。1.推动隔声窗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建委;责任单位:市市政委、市环保局、主城各区政府)加强隔声窗建设。对主城区主、次干道和其他噪声污染严峻路段的临街建筑,结合“立面改造”和“节能改造”等工程推动隔声窗建设,降低对学校、医院、居民楼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交通噪声污染。2 .推动声屏障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市政委;责任单位
7、:各区政府、市交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加强声屏障建设。以爱护敏感目标为原则,在符合城市景观和平安要求、的确有降噪效果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声屏障建设工程。3 .推动绿化防护带建设工程(牵头单位:市园林局;责任单位:主城各区政府、城投公司、市市政委)森林工程实施和主城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过程中,道路两侧绿化防护带建设应统筹考虑景观、降噪等功能。为保证降噪绿化效果,合理设计道路两侧绿化防护带的宽度和长度,选择枝繁叶茂、生长快速的常绿植物,乔、灌、草应搭配密植,以增加降噪效果。4 .推动路面降噪工程(牵头单位:市市政委;责任单位:市建委、主城各区政府、市交委)市政部门制定主城区道路“白改黑”
8、实施安排,到2012年,主城区主次干道改性沥青路面铺装率达到100%。对主城区减速带进行全面清理。对必需设置减速带的路段,减速带材料选择低噪声材料进行建设,减轻噪声对周边的影响。5 .推动公交车更新淘汰工程(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商委、市财政局)交通部门制定并实施老旧公交车更新淘汰安排,对重点线路的老旧车型开展降噪改造。到2012年,全面完成主城区1700余辆一般公交车淘汰升级工程,更换为低噪声中高级车,车辆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五、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查督办,1 .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督查考核制将“安静行动”各项目标任务作为主城区创模的主要内容,每年分解下达到
9、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区政府,并将任务的完成状况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和主城区创模督查考核与嘉奖问责的范围。2 .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安静行动”联席会议制度,由“安静行动”推动领导小组组长每半年召开一次市级机关及各区县政府联席会议,探讨解决“安静行动”推动中的有关问题,部署有关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主城各区政府不定期召开调度会、专题会、现场会、协调会,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目标任务进展状况,协调探讨市民关切和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法。3 .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各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每月向“安静行动”推动办报送项目进展状况,每年年底报送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安排。4 .建立公众参加和舆论监督制度“安静行动”推动办定期向社会公布“安静行动”实施进展状况,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和市民作为“安静行动”特约监督员,参加有关“安静行动”的督促检查工作。5 .完善配套法规,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和完善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方法,出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机动车噪声检测的有关规定;制定社区扰民噪声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看法;制定社区新建项目公告、公示和听证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主城区开展房地产项目居住相宜性评价细则;制定建筑施工开展噪声污染环境监理制度的规定;制定声屏障、隔声窗、噪声绿化防护带低噪声路面的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