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入融短期免费住宿及享受生活补助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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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毕业生入融短期免费住宿及享受生活补助工作实施细则根据福清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福清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榕留榕就业创业七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融人社(2021)22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非福清市户口高校毕业生入融实习、见习、求职、创业短期免费住宿工作,合理调配和保障住宿房屋资源,力促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免费住宿方面(一)住宿点选择1 .严格考察。组织人员对住宿点进行认真考察、反复权衡、择优定点,原则做到安全、便捷、卫生、经济、舒适、诚信。2 .数量规模。床位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00个,日常接待中,密切关注和预测入住人员数量波动的变化情况,适时调剂床位
2、和住宿点数量,确保申请人随时抵达顺利入住。(二)住宿申请3 .申请对象毕业三年内(含毕业年度)有意在融实习、见习、求职、创业的全日制高校非福清户口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免费住宿,每人仅限享受一次(即首次入住后若已办理退房手续的,不能再享受免费住宿的资格)。4 .申请渠道免费住宿资格由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申请方式:线上申请,关注“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在“微人社”-“人事人才”-“延伸服务”中选择“住宿申报”,并在线提交所需的申请材料。(三)入住管理1 .入住办理(1)申请人接到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短信通知资格审核结果后,要及时、主动向福清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3、中心(以下简称福清市人才中心)联系预约具体入住时间(预约后若超过5个工作日未正式办理入住手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入住申请;申请人一年内预约后放弃正式办理入住手续超过3次的,则不优先列入免费住宿安排)。(2)申请人携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疫情防控期间要求提供的材料,至福清市人才中心签订免费住宿人员承诺书、开具高校毕业生来融免费住宿介绍信,到指定住宿点按照住宿服务业有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2 .日常管理(1)申请人入住后,日常管理按住宿服务业的相关规定执行。(2)疫情防控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3)福清市人才中心联合住宿点常态化向入住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推进毕业生更快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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