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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幼儿园建设技术导则(2024)目次1 .总则32 .术语43 .场地和总平面53.1 场地53. 2总平面54.建筑64.1 一般规定64. 2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84 .3服务管理用房85 .4供应用房94. 5室外活动场地94. 6无障碍设计105.结构和设备105.1 结构105.2 电气105. 3给水排水135. 4暖通空调146 .室内装修157 .景观16附表1181总则1.0.1为规范成都市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及交付,促进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建设技术导则。1.0.2园区规划和建设必须满足安全、适用、经济、卫生、美观以及节能环保的域本要求.1.0.3本技术导则适用于成
2、都市中心城区幼儿园新建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除中心城区外,成都市其他地区可参照本导则要求,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要求。1.0.4成都市幼儿园的建设及交付,除执行本技术导则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1.0.5幼儿园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应包括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设施设备、环境景观、导视系统等方面内容,除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不得以清水房标准交付使用。1.0.6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应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现行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及相应绿色建筑的建设要求。1.0.7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应充分注重可持续发展,通过运用绿色低碳等相关适宜技
3、术提升幼儿园运营效率,降低幼儿园运营成本。鼓励建设超低能耗、近零碳幼儿园。1.0.8本技术导则自发布之H起执行。2术语2.0.1幼儿园对3周岁6周岁的幼儿进行集中保育、教育的学前使用场所。2.0.2全日制幼儿园幼儿仅白天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2.0.3寄宿制幼儿园幼儿昼夜均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2.0.4幼儿生活用房幼儿班级生活和多功能活动的空间,由幼儿生活单元和公共活动用房组成。2.0.5幼儿生活单元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包含活动室、寝室、配套卫生间、衣帽储臧间等基本空间。2.0.6晨检室供幼儿入园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空间。2.0.7保健观察室供病儿进行临时隔离、观察、治疗的空间。2. 0.8服务
4、管理用房供对外联系,对内为幼儿保健和教育服务管理的空间。2.0.9供应用房供幼儿园人员饮食、饮水、洗衣等后勤服务使用的空间。3场地和总平面3.1 场地3.1.1 幼儿园建设场地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场地内应按生活、运动、学习、游戏不同功能进行科学分区,方便使用和管理,避免相互干扰。3.1.2 园区应充分利用有限土地资源,积极发展地下、屋面等空间。地下空间用于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及放置设备等,不得用于幼儿活动。3.1.3 园区应设置不低于2个独立的出入口并实行人车分流,其主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主要交通干道边。3.1.4 园区主要出入口外应设置便人流集散的缓冲空间,主要出入口退红线距离不宜小了
5、5m3.1.5 幼儿园主要出入口的校门有效宽度不应小于3.5m(有消防车通行要求的按消防车道要求执行),其中人行专用通道门净宽不应低于l2m,应设置防冲掩隔离装置,电动伸缩门高度不应低于1.8m.3.1.6 幼儿园内道路标高宜高相邻市政道路中心标高03In以上,条件受限时应设置防止雨水倒灌的措施。3.1.7 总平需综合考虑园区内供电、供水、燃气、网络、监控、照明、广播、雨污等管路的合理布置,并满足幼儿园发展要求。直设置管线缆线“综合管廊”及地下管道监测报警系统。3.2总平面3.2.1 应合理进行建筑设计和布局,以取得良好的自然通风和H照。3.2.2 在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地上建筑局部宜
6、建设4层及以上,且建筑总高度不得高于2,hn,幼儿园生活用房应布置在3层及以下,4层及以上应设置防止幼儿误入的措施。3.2.3 2.3建筑组合应紧凑、集中,主要建筑之间宜有连廊联系。3.2.4 幼儿园大门及门卫室宜独立设置,造型宜简洁、大方,与校园主要建筑风格协调,应在适当位置预留校名安装位置.3.2.5 2.5应里近集中活动场地设主席台,主席台可兼作临时表演台,面积不宜小于60m2;应设升旗台和旗杆,旗杆高度不应低于7m。3.2.6 机动车停车位宜设置在地下,车位数宜不低于教职员工人数的80乐并按照总停车位数量的20%设置充电设施:其余80$应预留安装条件及用电负荷。3.2.7 2.7园区内
7、宜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车位数宜不低于教职工数人数的80%非机动车停车位应设置非机动车充电装置,其充电车位数宜大于总数的50%。非机动停车区域不宜与建筑主体相连、不宜设置于建筑主体范围内,如设置在建筑主体范围内或与建筑主体相连时,应有防火分隔措施。3.2.8 园区绿地率不应低于30%,宜充分利用屋顶、墙面等空间,设计屋顶绿化、垂直绿化,丰富园区环境。3.2.9 幼儿园应设置围墙、大门,井设置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实体围墙高度不低于24/,注:参照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幼儿园建设标宜采用通透式围墙、通透式栏杆和绿管,其中通透式栏杆竖向间隙应不大于0.08m。3.2.10在湎足消防通道和集中活动场地的前
8、提下,园区内宜设置坡地、凹地等不同地势,形成错落有致的空间。3.2.11园区安防应符合成都巾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成教办(2017)4号中的要求4建筑4.1 一般规定4.1.1 幼儿园建筑应预留空调内外机摆放位置,与外立面风格协调,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室外机可能产生的噪音、劲风、眩光等影响.4.1.2 幼儿经常通行的门厅、走廊和疏散的走道不应设有台阶,当有高差时应设置防滑坡道,其坡度不应大于1:12,疏散走道的墙面距地2m以下不应设置有壁柱、管道、广告牌等突出物:走廊等公共区域消防箱体应设为暗装,不应突出墙面明装造成安全险患。4.1.3 设置外走廊时,应在合理位置设置足够数员的地漏,走廊楼
9、地面完成面与相邻房间楼地面不应Tr高差,TT高差时应设缓坡:宜在靠走廊外侧栏板处设置枳水浅沟,防止走道积水.4.1.4 幼儿园外立面装饰材料宜采用优质的外墙涂料、软瓷或铝单板等金属幕墙:当使用外墙面砖时不应采用外保温形式。4.1.5 幼儿园外立面宜使用反射率较高、浅色的材料,屋面宜做隔热材料装饰或增加绿化,以降低建筑表面热吸收,减少能耗。4.1.6 园区临空栏板宜使用实体栏板,栏板净高不应低于1.4m:当采用实体栏板与栏杆结合的形式时,实体栏板高度不应低于08m,栏杆总高度不应低于1.411u实体栏板高度大于等于1.4m时应考虑走道透视效果,增加采光措施。4.1.7 建筑外窗开启方式应满足国家
10、相关规范中的要求,外窗开启扇应设纱窗。4.1.8 窗距离楼地面的高度小于或等于1.8m的部分,不应设内悬窗和内平开窗扇。当外平开或悬开窗紧邻人员通过场所时,开启窗扇距楼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m.4.1.9 幼儿园建筑不应采用玻璃暮墙。4.1.10 幼儿园建筑室内及室外幼儿能接触的范围,建筑阳角应做抹圆处理。4.1.11 幼儿园的门厅、走廊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厅应宽敞便于人流集散通行和短暂停留,门厅短边不宜小于6米:门厅的门不宜采用玻璃门,当使用玻璃门时应设置警示标志。2.厨房和幼儿就餐点不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应设置雨篷或连廊连接;该雨蓬出挑长度应超出首级踏步0.5m以上。4.1.12 园区安全防
11、护栏杆的样式应不宜攀爬,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利用平屋面做活动场地,其四周女儿墙或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5m:2 .所有外廊栏杆、阳台栏杆、楼梯栏杆必须竖向设置,其杆件净距离不应大于0.08m:3 .可踏面以上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4m,如采用玻璃栏板则上下栏板间均不应留有缝隙,玻璃栏下半部做磨砂处理。4.1.13 幼儿活动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的楼地面应设置木质地面或其他软质面层。门厅、走道、楼梯应设置防滑面层。餐厅、厨房、卫生间等用房应设置防滑、耐磨、易清洁水磨石或地质面层,同时应设置可界的防水和排水设施。4.1.14 幼儿园用房的门窗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窗、玻璃安装符合
12、安全技术规范,应方便开启、清洁,坚固耐用,有利于采光通风,门窗开启后不得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通行的便利,并符合安全防范和紧急疏散的要求。2 .距地面1.4m高度以下位置的玻璃和门上的观察窗应为安全玻璃.位于建筑高度5m以上的玻璃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3 .幼儿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室、专用活动室的窗台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06m。楼层无室外阳台、走廊时,应设透空防攀爬高护栏,防护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应低于1.2m。4.2 幼儿生活用房4. 2.1幼儿活动室、寝室、专用活动室等用厉的室内净而不应低于3.0m,多功能活动室的室内净而不应低于3.9m。5. 2.2宜设置儿童专用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806个班(含
13、6个班)以上幼儿园宜设置3个儿童专用活动室,6个班以下幼儿园可适当减少。6个班(含6个班)以上幼儿园应设置一个多功能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20户。6. 2.3幼儿卫生间应设置蹲式便器,蹲便应设置安全扶手,条件允许的可增设坐便器:应分设男女卫生间,女卫宜设置一个成人卫生隔间。7. 2.4拖布池、拖布、扫吊等清洁工具应设置在避免幼儿接触的地方,可增设清洁间或结合成人卫生隔间设置。8. 2.5幼儿园每个生活单元应设置一套淋浴设备,9. 2.6幼儿寝室受强光照射的床位,要采取遮光措施。10. 2.7每班内宜单独设置分餐台及洗手台,并在分辍台预留电源.11. 2.8抵间幼儿活动室应预留个开水罂水电接口
14、.12. .9对于贴邻的活动单元,宜在活动单元之间设置活动门或“灵活空间”用于班级之间的混龄、混班教学。4.3 服务管理用房4.3.1晨检室和保健观察室应设置在园区出入口附近,可与门卫室紧邻设计。保健观察室应带单独卫生间,并单独对外设门.4.3.2所有办公用房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7m.4.3.3门卫室和财务室应安装防盗门.4.3.4幼儿园应设置个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m,t.4.3.5教具制作室宜靠近多功能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4m.4.3.6门IJ.室应设置岗位间、休息间、监控室,宜设置N生间,消防控制室宜靠近门卫室设4.4 供应用房4.4.1 厨房宜设在后勘入口附近,当幼儿园建
15、筑为二层及以上时,应设置提升食梯,食梯呼叫按钮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70mt.4.4.2 食堂应实现明厨亮灶,并满足血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4.4.3 食堂操作间配置防滑地砖,44满贴墙舫,并安装吊顶,吊顶高度不宜低2.6m,食堂餐厅的门窗应加设纱窗;操作间、食品库房出入口应设翼挡鼠板。4.4.4 消毒室和洗衣间应安装门锁装置.4.4.5 宜独立设置垃圾房,垃圾房不应与厨房和幼儿用房相邻。4.5 室外活动场地4.5.1 室外集中活动场地(含屋面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周边无尖锐突出物。宜铺设人造草皮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软质环保材料。4.5.2 活动区域的地面铺装宜采用丰富多样的材质,应选用软质、环保的地面材料,活动场地面层及其配套辅助材料应达到国家、省、市最新规范和文件要求。4.5.3 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分为共用活动场地和分班活动场地。共用活动场地应集中设置,场地内配置各种活动器械、沙坑、戏水池及30m直跑道等设施。分班活动场地宜分布在建筑物的四周。室外活动场地应多样化,软段兼而有之,软质地坪面积应大于70%,应有一半以上的活动场地面积在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h。开辟玩沙玩水区,沙池、水池位置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