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环保分局2024年7月29日受理的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综合开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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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兴区环保分局2024年7月29日受理的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澎农夫社区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的公告我局于2024年7月29日受理了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濠农夫社区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加暂行方法及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爱护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询问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看法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刚好答复反馈
2、。与本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2289608传真:0572-2551608电子邮件:18640735QCI联系人:周均、沈阳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基本状况公示时间1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濠农夫社区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濠村本项目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凌村,幻淡中心区太湖路东侧、幻樱村村委会南侧,北起兴太路,南至新规划道路。项目工程总用地约41.89亩,新建总建筑面积882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175平方米,地下建筑
3、面积1607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2024-7-30至2024-8-7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涝农夫社区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写本1、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农夫住房条件,提升广阔农夫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素养,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拟实施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陵农夫社区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本项目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濠村,幻濠中心区太湖路东侧、幻法村村委会南侧,北起兴太路,南至新规划道路。项目工程总用地约41.8
4、9亩,新建总建筑面积882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1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7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本项目已经湖州市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吴发改经投【2024】88号文予以备案,准予建设。项目支配总投资24399.18万元,所需资金由业主自行筹措解决。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1.2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樱农夫社区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湖州南太湖现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总投资:24399.18万元建设地点: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樱村竣工日期:2024年9月1.3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总用地约41.8
5、9亩,新建总建筑面积882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21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07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27931m2(约41.89亩)总建筑面积8824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高层住宅62570m2商业用房9605m2合计72175m2地下建筑面积16070m2总户数504户总居住人数1764人(3.5人/户)停车位326其中地面停车位13地下停车位313建筑密度29.1%容积率2.30绿地率31.6%1.4 审批原则可行性结论1.4.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爱护
6、管理方法规定,环评审批需满意以下几点原则:(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依据湖州市吴兴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位于“禁止准入区”中的“湖州南太湖湿地资源爱护与旅游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110502A07)”范围内。湖州南太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幻淡农夫社区安置房一期工程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88245平方米,主要为太嘉河水利工程与织太路延长工程拆迁安置与渔民上岸工程农夫住宅社区,为非工业性项目。本项目已取得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文件,吴土预字2024第027号文,土地用途为安置用地。项目拟选址地块位于允许建设区,符合八里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实施后,营运期生活污水可接入太湖路
7、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郊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符合该小区“生态环境爱护与建设措施”中的“农村村庄整治”,且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综上所述,分析认为本项目建设总体上符合湖州市吴兴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主要有生活污水、汽车尾气、生活垃圾等。依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经实行措施后“三废”均能达标排放。(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制指标依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东郊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依据浙环发202410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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