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8701-2023民用飞机燃油单向阀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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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8701-2023民用飞机燃油单向阀规范.docx
ICS49.080V39HB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行业标准HB8701-2023民用飞机燃油单向阀规范Generalspecificationforcheckvalveofcivilaircraftfuelsystem2024)7-01实施20231229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目次前言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 要求23.1 尺寸23.2 重量23.3 外观质量23.4 标记23.5 材料23.6 设计和结构33.7 接口要求33.8 润滑33.9 工作介质33.10 性能特性43.11 环境适应性53.12 可靠性63.13 维修性73.14 安全性74 质量保证规定74.1 检验分类74.2 检验条件74.3 鉴定检验74.4 验收检验94.5 检验方法95交货准备135.1 防护包装135.2 装箱135.3 运输和贮存136说明事项136.1 预定用途136.2 订购文件中应明确的内容13-XX.-刖百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归口。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起草单位: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史新芳、李绪凯、谢春稳、徐鹏国、王献龄。民用飞机燃油单向阀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民用飞机燃油单向阀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包装贮存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民用飞机燃油系统用单向阀(燃油、燃油蒸气为介质)的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H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65373号喷气燃料GJB1361产品装箱、缓冲、固定、支撑和防水要求GJB/Z594金属镀覆层和化学覆盖层选择原则与厚度系列HB0-2螺纹连接和销钉连接的防松方法HB4-3管接头的螺纹部分HB4-59螺纹连接件的密封结构HB962铸造铝合金HB963铝合金铸件HB6103铸件尺寸公差和机械加工余量第2部分:温度和高度试验第3部分:温度变化试验第4部分:湿热试验第5部分:飞行冲击和坠撞安全试验第6部分:振动试验第8部分:防水试验第9部分:流体敏感性试验HB6167.2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HB6167.3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HB6167.4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HB6167.5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HB6167.6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HB6167.8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HB6167.9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HB6167.10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0部分:砂尘试验HB6167.11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1部分:霉菌试验HB6167.12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2部分:盐雾试验HB6167.13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3部分:结冰试验HB6167.16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第16部分:加速度试验HB7388锻件和铸件尺寸控制HB8451民用飞机燃油系统电搭接要求HB8453民用飞机燃油系统附件通用规HB8503民用飞机燃油系统附件压降试验方法ASTM-D-1655航空涡轮机燃料的标准规范(Standardspecificationforaviationturbinefuels)3要求3.1 尺寸外形和接口连接尺寸应符合系统要求并在专用规范中规定。3.2 重置产品的重量应符合系统要求并在专用规范中规定。3.3 外观质产品外观应无碰伤、划痕和锈蚀等缺陷,标记应清晰准确,紧固件应牢固,锁紧丝和铅封应正确可靠。3.4 标记产品应在醒目位置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标志应至少包括:一产品构型标识号(通常由产品件号(P/N)构成,也存在件号与版本号或更改号组成的构型标识号);一产品序列号(SER);一产品名称;一介质流向;一制造商名称或商标。3.5 材料3.5.1 总则材料及其工艺应符合相关标准(如国家标准、国家军用标准或行业标准),使用符合企业标准的材料应经订货方认可。所有材料在储存和正常使用中,应耐燃油、燃油蒸气,耐潮湿、盐雾和使用过程中所遭受的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3.5.2 耐骞菌产品不宜采用能滋生霉菌的材料。若在非密封部位采用了能滋生毒菌的材料,则应使用经订购方认可的杀菌剂进行处理。若仅用于密封腔内,则不需进行杀菌处理。3.5.3 金及金属或经适当处理后的金属,应能防止在储存和正常使用中可能遇到的环境条件及与某些物质接触时所引起的腐蚀。除非经适当的抗电解腐蚀处理,异金属在使用中不得相互紧密接触。保护层及厚度的选择原则应符合GJB/Z594的规定。3.5.4 铸件和锻件铸件和锻件应符合HB6103、HB7388、HB962、HB963或其他有关标准规定,铸件的允许延伸率最低为3%。3.5.5 非金属采用的非金属材料应经论证和试验验证表明具有足够的抗老化性能,与燃油或燃油蒸气接触的非金属材料还应具备足够的耐油性能。3.5.6金属材料表面处理和涂层除订购方批准的特殊情况外,铝合金零件一般应进行阳极化处理;对提供导电或绝缘性能要求的铝合金表面应进行化学转化膜覆层处理;不锈钢应钝化处理。表面处理层和涂层在储存和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允许开裂、掉屑、起皮、剥落。3.5.7限用/禁用材料产品限用/禁用材料主要有:a)镁、格和铜及其合金不得直接与燃油和燃油蒸气接触;b)对于能保持剩磁的金属材料所制造的零件,应退磁,以防止由于磁性污染物的积聚而使产品产生故障;c)油漆层不得涂于与燃油直接接触的零件表面上;d)镀镉零件禁止与燃油接触,可采用涂耐燃油密封剂进行表面包覆处理。3.6设计和结构根据燃油系统需求,燃油单向阀产品结构可以设计为翻板式(可分为单翻板型、双翻板型)和平移式(可分为平面活门型、锥阀型、球阀型)两类。除非另有规定,产品结构不得含有凹槽和空穴,以防止在这些部位湿气凝结和污染物聚集。3.7接口要求3.7.1接口形式产品接口形式可采用螺纹、法兰、软管、卡箍等方式。3.7.2螺纹连接3.7.2.1螺纹普通螺纹应符合国家标准,MJ螺纹应符合国家军用标准,必须用英制时应符合英制标准规定。除了永久性封严外,不应采用锥形管螺纹。3.7.2.2螺纹连接件螺纹连接形式应符合HB4-3、HB4-59或其他有关规定。3.7.2.3螺纹防松除非另有规定,螺纹零件应按HB02的方法进行防松。不得采用自锁螺母,除非在自锁装置外还采用非摩擦锁定装置结构保护。在螺桩上应避免使用开口销,禁止使用防松垫片或打销钉防松。3.8 润滑在燃油系统工作的单向阀在其有效的使用寿命内,应使用燃油润滑即可正常工作,而无需采用其他润滑剂。3.9 工作介质所有附件应能在专用规范规定的基本燃油和代用燃油中工作。基本燃油和代用燃油应在GB6537、ASTM-D-1655及其他规范中选用。3.10 性能特性3.10.1 开启压力产品开启压力应在专用规范中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开启压力值应不大于2kPa。3.10.2 工作压力除非另有规定,产品的压力按表1规定。*1工作压力所属分系统工作压力(表压)MPa供输油分系统0.42地面压力加油分系统0.62通气/惰化分系统设计值3.10.3检贬压力除非另有规定,产品应能承受2倍工作压力,而不出现漏油、机械损伤、变形。3.10.4 极限压力除非另有规定,产品应能承受3倍工作压力,而应保持结构的完整性,不得扭曲变形或失效,且无外部泄漏。3.10.5 泄漏3.10.5.1 外部泄漏在工作压力、检验压力和极限压力下,产品外部均应无泄漏。3.10.5.2 内部泄漏对于翻板式活门,从产品出口施加420kPa的燃油压力,保持30s后检查泄漏量应不超过0.Iml/min。对于平移式活门,从产品出口施加08kPa的燃油压力,保持IOmin。然后将压力增加到42OkPa并保持IOrnin,期间不允许有任何泄漏。如有特殊要求,按专用规范规定执行。3.10.6 压降在额定流量下,产品压降应符合专用规范的规定。3.10.7 电搭接电搭接应符合HB8451有关规定,产品的搭接电阻一般应不超过10亳欧或满足专用规范的要求。3. 10.8耐久性除非另有规定,工作寿命用时间规定的产品,其首次翻修期限、翻修间隔时间、总寿命和储存期限应在专用规范中规定。对于每次飞行工作10次以上的断续工作产品或由于本身的故障可能引起事故的单向阀,除非另有规定,其寿命最低应为100,000次循环。除非另有规定,耐久性试验应包括高温、低温和常温工作条件,常温条件下工作循环次数应为总耐久性试验循环工作次数的70%,高温条件下工作循环次数应为总耐久性试验循环工作次数的20%,低温条件下工作循环次数应为总耐久性试验循环工作次数的10%。3.11 环境适应性3.11.1 温度3.11.1.1 地面贮存低温产品应满足HB6167.2或专用规范所规定的地面耐受低温条件下的环境适应性要求。地面耐受低温后,不应出现开裂、变形或破损缺陷。3.11.1.2 低温工作产品应满足HB6167.2或专用规范所规定的低温条件下的环境适应性要求。在规定的低温条件下,产品的性能指标应满足3.10.1、3.10.3、3.品的.2要求。3.11.1.3 地面贮存高温产品应满足HB6167.2或专用规范所规定的地面耐受高温条件下的环境适应性的要求。地面耐受高温后,产品不应出现开裂、变形或破损现象。3.11.1.4 高温工作产品应满足HB6167.2或专用规范所规定的高温条件下的环境适应性的要求。在规定的高温条件下,产品的性能指标应满足3.10.1、3.10.3、3.10.5.2要求。3.11.2 高度产品应满足HB6167.2或专用规范所规定的高度和压力条件下的环境适应性的要求。在规定的高度和压力条件下,产品的性能指标应满足3.10.1、3.10.3、3.10.5.2要求。3.11.3 温度变化产品应满足HB6167.3或专用规范所规定的温度变化下环境适应性要求。在规定的温度变化条件下,产品的性能指标应满足3.10.1、3.10.3、3.10.5.2要求。3.11.4 加速度产品应满足HB6167.16或专用规范所规定的抗加速要求。加速度试验后,产品应无变形、划伤、凹痕、裂纹等结构损坏,同时必须保持产品的结构完整性未经损坏;产品性能指标应满足3.10.1、3.10.3>3.10.5.2要求。3.11.5 振动产品应满足HB6167.6或专用规范所规定的抗振动要求。振动试验后产品应不出现损坏、松动、疲劳断裂故障,产品性能指标应满足3.10.1、3.10.3、3.10.5.2要求。3.11.6 工作冲击产品应满足HB6167.5或专用规范所规定的使用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