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docx
吉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切实加快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高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尽快补齐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如期完成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坚定不移的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增进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二、工作任务2021年全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铺开,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具体任务:(一)加快殡仪馆建设。依据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晋民发(2020)60号)文件规定,我县殡仪馆建设规模为五类(建设规模根据常住人口数量确定:常住人口11万-28万,五类殡仪馆,占地面积15亩-33亩,建筑面积在200Onf-4400m2),2021年3月底前完成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纳入财政预算、列入重点项目等起步工作;5月底前完成建设项目立项、可研、规划选址、环评、用地、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8月底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建设项目主体完X,同步采购设施设备。我县殡仪馆拟占地15亩,建筑面积2000m目前,已选定建设地址,位于车城乡车城村。(二)推进骨灰堂建设“依据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晋民发(2020)60号)文件规定,我县骨灰堂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1601W(建设规模根据常住人口数量确定:常住人口11-20万,骨灰堂建筑面积1601-305Onf以内,公墓占地面积15-29亩),我县骨灰堂拟于2021年底前开工,2022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三)同步实施县级公墓建设。为顺应群众多样化需求,拟定于吉昌镇山阳村五宝山同步建设县级公益性公墓,同时乡村两级要强化对群众的教育引导,注重发挥老年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为,引导群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集中安葬新理念、新风尚。(四)统筹规划安排乡馍、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根据我县实际,2021年,屯里镇完成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2022年,壶口镇、中垛乡完成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2023年,文城乡、柏山寺乡完成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每年不低于35%的完成率,2023年底前实现村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殡葬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殡葬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抓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选址、进度安排和殡葬改革政策落实,部门协调、资金支持、检查督导等工作。(二)坚持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谋划、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要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速度。财政部门要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预算,保障建设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保障用地需求。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殡葬领域服务收费的监管,依法查处违规乱收费行为。宣传、文明办等部门要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三)加大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没有列入议事日程,不研究不安排相关工作,不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给予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