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办法.docx

    • 资源ID:121972       资源大小:21.17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办法.docx

    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的社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是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登记、备案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的查询服务工作。第四条本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采取数字化的查询方式。除依法需要鉴定字迹或印鉴外,不再提供纸质档案原件的查询方式。鼓励各组织、个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查询,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第五条查询类别和内容:(一)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查询: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注册资本(出资额)、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主体类型、经营范围、企业状态、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经营期限、核准登记注册日期、登记机关、核准注销(吊销)日期等。(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1.设立登记材料: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章程或者合伙协议,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委托书等。2,变更登记材料:申请书,变更决议决定,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等。3 .歇业备案材料:歇业备案申请书,歇业备案承诺书等。4 .注销登记材料:申请书,依法作出解散、注销的决议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文件,清算报告、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等。5 .监督管理材料:撤销登记决定书,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书等。第六条查询服务对象和查询权限:(一)各组织、个人均可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查询市场主体基本信息。(二)下列对象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可以查询与自身工作内容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2 .市场主体,可以查询自身登记管理档案;3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可以查询其投资或控股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4 .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可以查询指定破产主体的登记管理档案;5 .律师,可以查询与其承办法律事务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6 .企事业单位、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社会组织及已进入诉讼程序的个人,可以查询与自身工作内容相关或与自身所涉及案件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7 .鉴定机构,根据鉴定委托可以查询与其工作内容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第七条查询服务对象应履行的手续:(一)申请查询市场主体基本信息,需填写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查询登记表(附件1)。(二)申请查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需填写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登记表(附件2),还应按查询服务对象身份不同提交以下手续,供档案工作人员查验。1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进行查询,应当出具本部门公函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2 .市场主体查询自身登记管理档案,应当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3 .股东查询:(1)自然人股东查询,应当出具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股东查询,应当出具法人股东的有效主体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4 .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查询,应当出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民事裁定书和指定破产管理人(清算组)决定书等复印件、破产管理人(清算组)的有效主体资格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查询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5 .律师查询与其承办法律事务有关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应当出具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承诺书(附件3)。6 .企业、事业单位、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社会组织及已进入诉讼程序的个人查询:(1)企业、事业单位因与被查询市场主体共同涉案,应当提交与被查询市场主体共同涉案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司法文书(文件)、本企业或事业单位有效主体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2)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应当提交所在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并出示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3)社会组织因与被查询市场主体共同涉案,应当提交与被查询市场主体共同涉案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司法文书(文件)、社会组织有效主体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4)已进入诉讼程序的个人因与被查询市场主体共同涉案,应当提交与被查询市场主体共同涉案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司法文书(文件)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7 .鉴定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应当出具鉴定委托书、鉴定机构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公函)、鉴定机构资质复印件、鉴定人的有效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第八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审批文书,在办理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案件时方可查阅。第九条查询服务对象对查阅所获取的资料仅限于工作上的正常利用,不得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利用或牟取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不属于自身所有的档案。第十条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本机关以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办法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附件:1.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查询登记表2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登记表3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承诺书附件1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查询登记表序号日期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查询人联系电话备注附件2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登记表序号日期查询市场主体名称查询人联系电话备注附件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承诺书申请人郑重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承诺不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在先合法权益,仅限于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信息。三、因本人非法泄露所查档案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相关信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申请人签署:年月日

    注意事项

    本文(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