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x
会处栏:打者须会签:会签部门签名及日期会签部门签名及日期J管理部技术郃生产部生管部品管部修订栏:版次悔订11期修订内容审核栏:核准复核事核制订1、目的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2、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动火场所的动火作业管理。3、权贵3. 1管理部负资执行本制度;4. 2动火作业部门履行本制度,4、管理要求5.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炸、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4.2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闱的易燃易厚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10米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磁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管理部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43管理部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4.4动火作业现场娈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f,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1.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安全通道.4.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管理部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5. 7管理部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4.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对不申清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贵任.5、附件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动火时间月口时分至月11时分动火地点动火种类动火目的操作人(证件)现场监护人现场灭火器材泥制情况申请动火单位意见负费人锭名:年月日发包管理单位意见.负贡人签名:年月日管理部主管部门意见负货人签名:年月日注:动火作业前必须消除动火区域的易燃易爆物,配置消防涔材,动火时必须专人监妒,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指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