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纸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食品用纸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在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侦电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抽i样品票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从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的产品中抽取,抽取样品21m其中I党作为检验样品,8m'作为备用样品.机数抽样,随机数一般可使用的机数表、随机数段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2检验依据»1抬脍项U字号检验项目判定依据检验方法I定量QB/T1014-2010GB/TI51.2-2DO22尘埃度(KVT1011-2010GB/T1541-1<M93交街水分QBzr1014-2010GBZ1.162-20084褥前GB490«.8-2016GB4789.15-20165惑E要求GB4806.8-2016GB406.8-20166VtSGB4806.8-2016GB31tMM.48-20167焚光性物崂GB4H<Xi.8-2016GH31604.47-2016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3. 1依据标准GB1806.8-2016作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玳板材料及制品<JBT1014-2010食品包装纸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敢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脸,检脸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交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鲂玳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监项I1.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依产品明示的质必要求判定.若被检产从明示的顺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掘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t要求判定.但应在检5金报告的注中进行说明.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St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划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O1.应在检的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微生物项目(大肠陆群、沙门氏南、毒带)不合格不进行我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