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司人发【2015】48号关于对项目约见法人的处罚规定.docx
-
资源ID:1294186
资源大小:96.47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四公司人发【2015】48号关于对项目约见法人的处罚规定.docx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文件四公司人发(2015)48号关于对项目被约见法人的处罚规定公司各部室、属各项目部:2014年度,公司部分项目多次出现约见法人的情况,对局及公司的对外形象造成了十分负面的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各项目的管控力度,提高项目维护企业形象的自觉性,力争做到“干好一个项目,保住一方市场”,经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无论任何原因,凡被业主方通知约见法人的项目,约见一次对项目经理进行100OO元处罚;约见两次对项目经理进行20000元处罚;约见三次则综合考虑对项目经理进行【等相关处罚。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实力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2015年3月11日抄送: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四公司人资部2015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