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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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安徽省W: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城旗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徽省城镇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关部署要求,借鉴江苏、浙江等地经验做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专项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刻汲取相关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按照''省级统筹、属地实施、消减存量、控制增量、有序推进”的原则,逐步降低餐饮场所(包含学校、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农贸市场、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用气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比例,提升用户端本质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实施范围(一)“瓶改管”工作实施范围具备管道天然气安装使用条件(市政燃气管道能够到达、符合管道天然气设施建设和运行安全规范)、房屋产权明晰、符合场所规划用途、尚未接通管道燃气的场所。(二)“气改电”工作实施范围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区域的各类有用能需求的场所;天然气管网已覆盖但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有用能需求的各类场所;有意愿使用电能作为主要用能方式的各类场所。三、实施步骤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完成餐饮等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一)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H月底前)全面摸清本地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户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本地区“瓶改管”“气改电”总体实施方案。(二)试点推进阶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重点针对商业服务业集聚、人员密集、餐饮等场所成片的商业街区和大中型住宅小区底商等区域,各机关事业、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学校等单位食堂,以及风险较大、改造条件好、改造意愿强的餐饮用户,先行开展改造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动态优化完善工作方案,以点带面,示范推广。(三)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4月至2025年10月)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合理制定改造计划,分区分类,统筹实施,确保具备管道天然气安装使用条件的餐饮场所,全面完成''瓶改管",并保质保量完成通气;引导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餐饮场所,实施“气改电”。(四)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管道燃气企业对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持续跟踪摸排新增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户,具备条件的及时实施改造,应改尽改。同时,严控增量,餐饮场所非必要不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四、职责分工全省“瓶改管”“气改电”工作由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部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推进本地区“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督促街道、乡很、社区支持配合改造工作,完成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情况调查摸底,及时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阻力,及时回应、妥善处理餐饮经营单位诉求建议。实行燃气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整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发挥燃气专班召集人职能作用,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督促燃气企业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协助解决改造工作中的困难问题。支持燃气企业、供电公司及时高效办理占道、掘路、占绿、既有建筑变更使用功能等相关审批手续。依法查处燃气企业违反城很燃气法律法规行为。应急管理部门:发挥燃气专班副召集人职能作用,协助开展“瓶改管气改电”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燃气安全隐患。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支持燃气企业、供电公司及时高效办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等相关审批手续。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行为。支持燃气企业、供电公司及时高效办理涉公路相关审批手续。商务部门:配合完成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摸排调查,引导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实施“瓶改管"''气改电”工作,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饮场所发放经营许可时,审核用能情况,及时将有管道天然气使用需求的餐饮企业名单推送至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器具、管、阀等行为。消防救援部门:依法查处餐饮企业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对燃气企业、供电公司有关价格收费行为进行监管。支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气改电”。财政部门:落实本级政府“瓶改管”相关财政资金保障政策。自然资源部门:强化燃气厂站用地保障。支持燃气企业、供电公司及时高效办理规划许可、既有建筑变更使用功能等相关审批手续。教体、民政、卫健、文旅等部门:配合完成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摸排调查,引导本行业领域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单位、场所实施“瓶改管”“气改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供电公司:做好供电服务保障,进一步压缩办电时间,全面提升用户办电体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根据餐饮企业个性化需求,提供''全电厨房”改造、实施、运营等全套解决方案,降低设备采购和改造改装成本。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第一、应改尽改”的原则,制定改造方案,分阶段、分步腺实施改造计划,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和按时通气。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压倒一切”的忧患意识,高度重视餐饮等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项目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责任部门要狠抓落实,真正把“瓶改管”“气改电”工作作为本地区一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项目。各市燃气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推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相关部门在规划报批、道路开挖、既有建筑变更使用功能等相关行政审批上要开通“绿色通道”,做到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坚持规划先行,新建商业建筑原则上规划配建天然气管道设施。要通过多种途径筹措“瓶改管”工程建设资金,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优惠政策,提高用户“瓶改管”积极性。燃气企业因接入工程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产生的费用,由主管部门按程序减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瓶改管”“气改电”工程建设。(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多渠道加强安全用气常识、政策法规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加强与用户和周边居民的沟通协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进一步畅通举报、受理、处置、反馈机制,广泛发动群众抵制“黑气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举报揭发各类涉燃气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用户安全用气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四)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动态掌握“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实施进展,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新建燃气管道要同步安装监测预警装置,纳入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监测平台。对不具备改造条件无法实施“瓶改管”“气改电”的小微餐饮场所,要限期安装自闭阀、金属波纹管和燃气泄漏报警器,并加强常态化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用气。省燃气工作专班要依据本方案明确的责任、任务、时限,加强对各地、各相关责任单位在改造推进中履责情况的督导调度,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各市“瓶改管”“气改电”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年度目标考核。附件:1.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摸排调查统计表2.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推进进度表: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摸排调查统计表填报单位:时间:序号EM场所名林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改造意向痛改管气改电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工作推进进度表填报单位:时间:序号区域瓶装液化,费快用户底敷(户)具冬存3«条件的餐饮用户敷(户)不具冬"过改条件的餐饮用户数(户)已亮成痛改的It饮用户数S)已完成气改电的要饮用户(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