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拍卖执行异议申请书.docx
案外人拍卖执行异议申请书申请人:何某,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电话:XXXXXXXXo异议请求:请求不予强制执行XXXX人民法院(20XX)XX字X号裁定。申请理由:异议人与被执行人XXX双方于年4月12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被执行人将位于的房屋出售给异议人,异议人于年5月8日,向其支付了全部房款,被执行人也已将上述房屋的钥匙及该套房屋正式交付异议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已经交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已实际入驻。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并拍卖,属于明显错误。为保护异议人的合法权利,特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贵院终止对上述财产的强制执行,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此致XXXX区人民法院异议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