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2024.11《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docx

    • 资源ID:1301297       资源大小:13.53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24.11《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docx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民航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的要求,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在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以下简称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以下简称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可开具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电子行程单)。二、电子行程单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状态、国内国际标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填开日期、填开单位、购买方信息、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民航发展基金、二维码等。电子行程单样式见附件1。三、电子行程单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电子行程单开具渠道代码,第6-20位代表业务顺序编码。四、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根据旅客提供的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行程信息等如实开具电子行程单,并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电子行程单交付给旅客。五、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鼓励购买方收到电子行程单后,按照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相关要求,实现对电子行程单的全流程无纸化处理。六、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按照电子行程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仍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第2点的规定确定进项税额。七、旅客取得电子行程单后,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行程单的,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按以下规定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一)购买方未作用途确认和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二)购买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填开确认单,经购买方确认后,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购买方已将电子行程单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后的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开具的红字电子行程单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原始凭证。八、电子行程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单位按规定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行程单信息。税务部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以下简称税务数字账户)将电子行程单同步传输给购买方。购买方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行程单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旅客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个人票夹对电子行程单进行查询、下载等。九、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行程单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行程单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十、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附件:1.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样式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2024年11月6日电子发票票行程单)V国掌私务总局JrII开票状态:税)r二维码、*"*发票号码:旅客姓名有改身份证件号码签注½航班号座位等级日期时间客票级别/客票类别客票生效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免费行李自:至:至:至:至: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我额民航发展基金其他税费合计电子客票号码:脸证码:提示信息:保险费:销售网点代号:填开单位:填开日期:购买方名称:蜕1.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填开日期:年月日销售方纳税人名称(销方)购买方纳税人名称(购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购方)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内容项目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一、录入方身份:1.销售方口2.购买方口二、冲红原因:1.开票有误口2.销货退回口3.服务中止口4.销售折让口三、对应蓝字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1.已抵扣口2.未抵扣口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号码:四、是否涉及数量(仅限成品油、机动车等业务填写)涉及销售数量口仅涉及销售金额口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编号

    注意事项

    本文(2024.11《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