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2024年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解读附件10.docx

    • 资源ID:1301744       资源大小:10.47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24年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解读附件10.docx

    附件102024年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解读一、关于任职时间问题。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通过人员的任职时间从2024年9月1日起计算。二'关于专业不对口问题。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申报晋升职称问题的通知(*人社规20235号)执行。三'关于被聘在岗问题。中小学教师申报中高级职称继续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政策规定。四、关于任教或支教经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含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民办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从教以来须具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边远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经历,参评人员须填报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工作经历申报表,具体要求按各区、县(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五'关于流动人员申报问题。档案存放在我市各级人才服务机构的公办学校临聘教师、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及流动人员,先通过职称管理平台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网上申请,档案管理部门现场审核合格后向市教育局相关评审委员会提交评审材料,申报材料由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六、关于学历问题。1.党校学历仍按以往文件要求执行。2.学历证书以毕业证书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为准,学历证明无效。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不可作为学历依据,研究生毕业证书可作为学历依据。七'关于青年教师答辩问题。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需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八'关于继续教育问题。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参加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统一按照学分管理平台要求打印。在我市公办、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教师,须出具学分管理平台佐证,不接受培训部门证明。档案存放在我市但在外地市工作的人员和其他流动人员,需提供当地相关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九'关于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问题。按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和程序开展,测试成绩当年有效,未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二次测试,当年不得申报。十'关于同级改职问题1 .由于岗位变化而出现职务与岗位不符的人员,必须在新单位或岗位工作满一年,且所在单位必须在同级人社部门核岗且有空岗的情况下占岗改职。2 .同级改职人员的学历必须符合其所申报系列和职务对学历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备拟改职系列相应职务所要求的申报条件:业绩成果要累计达到拟改职务所要求的标准;必须有岗位发生变化后,正式发表的关于本学科领域的学术成果及相应的教学、科研工作的业绩材料。十一、网络平台申报流程1 .公办学校(单位,下同)教师:个人平台申报一提交所在学校一学校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一教育行政部门向同级人社部门提交一人社部门向*市中小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相关评审委员会(在职教师)提交。其中:符合乡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等“乡以下”条件的中小学教师,申报类型选择“基层”,并向哈尔滨市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基层在职教师)提交。2 .省直单位所属学校在职人员及档案在省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流动人员: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创建委托代评评审委员会一个人平台申报一选择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创建的委托代评评审委员会一提交主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3 .档案在市、区(县、市)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的流动人员:个人平台申报一提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一档案管理部门审核一提交档案主管部门所在区、县(市)人社局(此流程根据本地实际)一提交哈尔滨市中小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相关评审委员会(流动人员)。十二'关于中级职称自主评聘问题。已确定为中级职称自主评聘试点单位的学校,中级职称参评人员不参加市级评审,具体按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的通知(*人社发(2022)83号)执行。十三'关于“推门课”佐证材料。“推门课”佐证材料以市教育局今年3月25日印发的*市中小学校“推门课”考核实施方案为时间节点。方案印发前,申报教师提供本校针对申报教师的听课记录,教研系列提供听课笔记等佐证;方案印发后,申报教师按考核实施方案要求,提供方案印发以来的“推门课”的被听课记录,教研系列提供听课记录。申报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提供“推门课”考核情况说明。

    注意事项

    本文(2024年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解读附件10.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