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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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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docx

    2025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31.1 编制目的31.2 编制依据31.3 适用范围31.4 工作原则31.5 疫情分级42组织指挥体系72.1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72.2 应急指挥机构73监测、预警、报告和认定93.1 监测93.2 预警103.3 社会单位和个人报告123.4 疫情认定与报告123.5 信息上报流程图144应急响应144.1 响应原则144.2 先期处置154.3 响应分级154.4 响应措施172组织指挥体系2.1 海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由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挥,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委。2.2 建全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对工作由市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挥。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和疫情发生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1)。市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承担区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区指挥部办公室组建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专家组(以下简称区专家组),常态化下主要职责为参与制订(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等。2.3 »突发I级、11级重大动物疫情时,市、区指挥部立即转入应急状态。市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组、技术处置组、疫情监测组、秩序维护组、舆论引导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件调查组等工作组;突发11I级和IV级重大动物疫情时,区指挥部立即转入应急状态,区指挥部下设上述工作组,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指导处置工作。参与现场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市、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指挥部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综合协调组: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疫情处置信息汇总报送,发挥信息枢纽作用;传达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协调调配有关应急资源;协调各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等。专家组:常态化下的专家组转入应急状态,负责提出重大动物疫情等级认定及应采取的技术处置措施建议,负责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培训,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期评估建议等。技术处置组: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公安、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单位参加,在专家组指导下,负责对染疫动物进行扑杀、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源;对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等。疫情监测组: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卫生健康、林业等单位参加,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排查、监测,做好病人诊治、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等。秩序维护组: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负责对疫区、疫点进行隔离、封锁,设立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做好疫区治安和现场安保工作,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等。舆论引导组:由宣传部门牵头,网信、农业农村等单位参加,负责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发布和报道工作,开展防疫科普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等。应急保障组: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交通、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等单位参加,负责提供物资、资金、通信、交通和卫生防护保障等。善后工作组:由区指挥部牵头,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人力社保、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单位参加,负责制定补助、补偿、抚慰和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事件调查组: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公安、卫生健康等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追踪、追溯调查,认定性质,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等。注:区指挥部各工作组主要职责与市指挥部对标一致。3监测、预警、报告和认定3.1M区农业农村委根据日常监测信息和可能导致疫情的风险信息,开展风险识别与登记、风险评估、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或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1.1.3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指挥部应及时与市指挥部对接,按照市指挥部相关要求,立即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会商研判、开展部署,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发展趋势,做好疫苗和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采取排查、监测、消毒、紧急免疫和调运监管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发生及蔓延。涉及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的,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及时互通信息,严密防范,落实各项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措施。1.1.4 预警级别调整和预警解除预警级别调整和预警解除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进行调整。1.1.5 预警流程图生物菌种、毒种发生丢失;(2)疑似发生已消灭的动物疫病,或疑似发生新发动物疫病、新传入动物疫病;(3)二、三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态势;(4)农业农村部规定和市农业农村委要求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报告内容包括:疑似疫情或其他需要报告情形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动物种类、同群动物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免疫情况、诊断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等。1.1.6 疫病确诊送检样本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后判定是否为确诊病例。1.1.7 疫情认定及报告区指挥部收到市指挥部办公室认定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电话并书面报告区政府和区指挥部,区政府和区指挥部分别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将疫情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和市指挥部。涉及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的,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通报区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被排除的情况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区指挥部办公室,由区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区政府和区指挥部。1.1.8 疫情公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由农业农村部公布或由其授权市农业农市指挥部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作出应急响应。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时,应当积极配合市指挥部相关工作,会同区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及时公布疫情,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采取边调查、边处置、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若重大动物疫情未波及我区,应服从市指挥部的统一调度,积极支援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区县的应急处置工作。4.2 £若区内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区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组织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等对发病养殖场(户)采取隔离、消毒、调查,限制动物及动物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移动等临时先期处置措施。对临床症状典型的,可能迅速扩散的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区指挥部可依据专家组临床诊断报告,采取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先期处置措施。4.3 a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4.3.1 I级应急响应发生或可能发生I级重大动物疫情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处置措施(8)应急条件保障。突发I级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时,区内各类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以及临时征用房屋、场所、交通工具等由市指挥部统一调度。应急保障组全力配合相关工作。(9)社会维稳。应急保障组、舆论引导组和秩序维护组等保障商品供应,保持物价稳定,加强对市场有关动物、动物产品经营的管理,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做好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10)疫情处置日报告。综合协调组落实疫情处置日报告制度。(三)补助统计。善后工作组做好强制扑杀补助、传染病防治人员临时性补助等统计工作。(12)解除封锁评估。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全区疫情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解除疫情封锁的建议。4.4.2H级响应(1)由市指挥部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根据有关动物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等规定,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工作。(2)根据专家组意见,市指挥部办公室划定或指导区指挥部办公室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3)市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政府发布封锁令或责成区政府事件调查组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追踪、追溯调查;三是由疫情监测组组织对疫区或疫点周边养殖场(户)开展应急排查,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和异常死亡的畜禽加大应急监测力度等。四是由应急保障组、舆论引导组和秩序维护组负责保障商品供应,保持物价稳定,加强对市场有关动物、动物产品经营的管理,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做好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五是由综合协调组落实疫情处置日报告制度;六是由善后工作组做好强制扑杀补助、传染病防治人员临时性补助等统计工作。(4)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封锁、隔离、扑杀、销毁、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接种等有关控制措施,开展群防群控。(5)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疫情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解除疫情封锁的建议。4.5 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实际,市、区指挥部应当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有扩散趋势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等级;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应及时降低响应等级。4.6 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条件:疫区内所有的动6.2 舞区农业农村委应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与动态管理,保障应急工作需要。区财政局应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日常管理、应急物资储备、强制扑杀补助、疫情处置、监督执法、疫情监测、培训演练等经费列入本级年度预算,提供资金保障。区发展改革委应保障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保证应急工作需要。6.3 %区交通运输委、火车站等部门单位要健全公路、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防疫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6.4 曝全区要积极支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样品采集、监测、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应急处置先进技术、装备的配备与使用;提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信息化装备水平,实现应急处置指挥的智能化和数字化。6.5 *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监测,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委通报情况,做好预防保障工作。6.6 霾区农业农村委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加强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法律法规、上位预案的变化情况和风险评估、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订。7.3 S本预案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解释。7.4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区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府办201720号)同时废止。附件:L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2.区指挥部架构图(应急状态)区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一、区指挥部职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区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对工作和日常防控、监管工作;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成员单位职责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中邮分公司、火车站等。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臻责统筹协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传达区指挥部指令;负责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专家组,组织拟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和防控措施,提出启动、终止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建议;组织和指导镇街兽医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的技术工作;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所需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的组织和储存工作;提出疫情处置时用于封锁、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紧急免疫、强制扑杀补助等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组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的监管,督促落实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有关措施,严防疫区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加工、销售环节;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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