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培训、报告管理、登记自查制度.docx
传染病培训、报告管理、登记自查制度1、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制度2、传染病疫情报告应急管理制度3、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自查制度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制度为使全院医务人员及新上岗人员了解和掌握传染病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对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中的上报意识,掌握传染病防治和职业防护知识,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消毒隔离等相关规定,熟悉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此培训制度。一、培训对象:所有在岗医务人员和新上岗人员及实习、进修人员、规培人员。二、培训计划:公共卫生科每年应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传染病发生情况及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做出培训计划,分层次、分时间安排培训内容,把有计划的培训与应急性、临时性培训有机结合起来。三、培训目的:(一)通过培训使医院领导及中层干部等管理者了解和掌握传染病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对传染病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支持并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中人、才、物的投入,领导和协调好医院传染病管理各项工作。(二)通过培训使公共卫生科的管理与工作人员正确了解和掌握传染病流行病学的基本知识、防护措施、疫情报告程序及公众预防指导原则,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通过培训使全院医务人员了解和掌握传染病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对传染病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中的上报意识,自觉遵守消毒隔离、无菌操作等相关规定,熟悉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和职业防护知识。(四)通过培训使全院工勤人员能够正确掌握传染病人用物及垃圾的分类处理方法和流程,增强消毒隔离及职业防护意识。(五)通过培训使新进人员了解和掌握传染病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传染病防治和职业防护的知识,自觉遵守无菌操作、消毒隔离等相关规定,熟悉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及要求。四、培训内容:(一)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操作规范。(二)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三)重点传染病诊疗方案和监测方案。(四)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及相关要求。(五)传染病的处置规范及处置流程。(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五、培训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如科室组织学习和自学、组织专题讲座、办培训班、远程教育等,充分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培训。六、考核:根据培训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试卷,考试不及格者需补考。传染病疫情报告应急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传染病疫情监测及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及时准确掌握异常信息,快速有效的处置传染病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医院领导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实行责任追究制。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立医疗救护、消毒防疫、专家技术、后勤保障安全、政治思想宣传,5个组合和一支应急队。医院各行政主管部门、各科室及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三、此项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依靠科学,统一领导,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四、应急报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爆发、流行的;(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及疑似病人;(三)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四)发生或者发现群体性疾病;(五)发生剧毒物品、放射源物品等丢失的。(六)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6小时内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七)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五、医政科、护理部、感染防控科、公共卫生科、门诊部、负责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六、医院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及演练。七、任何单位及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八、接到报告后指挥部应当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及时报告调查情况,并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个部门人员需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动。十、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有权指挥各个职能部门及科室;有权调配各科室的仪器设备。十一、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在职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及办公室的调动安排。十二、应急预案应当根据事件的发生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十三、对于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可请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控制措施。十四、在诊治中发现甲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例应当在2日内做出明确诊断。十五、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死亡后,尸体由其所在科室负责监督处理,处理后应立即火化。十六、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以及疑似的病人转诊或死亡后,应对病人接触区域仪器及物品进行终末消毒。十七、各部门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恪尽职守,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自查制度为提高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率、报告率,杜绝漏报、迟报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自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二、至少每季度由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主管院长、公共卫生科科长及疫情报告员对医院相关科室检查疫情报告情况进行抽查。三、每半月由公共卫生科疫情直报员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的自查。四、每月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登记报告自查资料的汇总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五、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