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docx
医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编制目的为了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体现以人为本,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在出现辐射事故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对各种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2、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定期组织对辐射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自查和检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发生人员受到超剂量照射、放射源被盗、丢失等辐射事故,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负责向环保、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救援情况。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他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3、放射事故等级划分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地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指I类、I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及以上急性死亡。重大辐射事故,指I类、11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及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较大辐射事故,指11I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及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一般辐射事故,指IV类、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制的照射。4、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旦发生放射事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继续发生和蔓延而扩大危害范围,并在第一时间向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启动应急指挥系统,具体程序如下。迅速报告。发生事件的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性质、时间、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报告给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系统,做好现场控制。事故处理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参与下进行,未经防护监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放射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先采取措施保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并立即通知同一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态发展;负责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不让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现场,迅速、正确判断事件性质,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环保机构、卫生监督部门、公安部门,不得超过2小时。等待相关部门到达现场的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使危害、损失降到最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查以及环保安全技术处理、检测等工作。对接收计划照射和事故所致异常照射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现场医学处理,根据估计的受照射剂量和受照人员的临床症状决定就地诊治或转送专门医疗机构治疗。及时将个人剂量计送上级疾控中心进行检测,并在事件处理结束后将诊治情况记入本人的健康和剂量档案中。5、应急响应终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应急行动。放射事件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引发事件的条件已经消除。放射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界限以下。放射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被消除,无续发可能。放射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响应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采取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已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6、社会支援发生辐射事故后,如救援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援。7、后期评估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对事故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情况、人员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对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进行评估,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放疗核医学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为加强对医院后装机、核医学科等使用In类放射源、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管理,有效防范放射性事故发生,提高医院发生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医院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1、事故类别造成放射性事故的主要因素有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火灾,放射设备故障等,主要原因包括操作、管理失误和设备缺陷。2、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医院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如下。放射性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的组长或副组长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理方案、事故报告,根据事故现场具体情况或突发问题及时调整应急处理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和善后处理工作,消除事故影响;负责部署医院放射性事故应急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I,必要时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应急处理具体措施,防止放射性事故扩大。使用科室的职责如下。当发生放射性事故时,立即上报医院总值班、医务科,协助医院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职工对本单位的放射性事故进行自救;配备必要的防护、检测、应急处理器材和设备,确保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组织培训本单位的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人员;定期开展放射性事故应急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时根据有关规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经验反馈修订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对医院的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3、应急救援程序启动当发生放射性污染时,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处理,立即报告市卫健委、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放射性物品名称和数量,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和对救援的要求,以及报警人与联系电话等。并将事故情况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蔓延,不得拖延、推诿。医院各部门应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医院应服从上级行政部门的统一调配。4、建立现场应急处理专业组医院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如下救援处理专业组。放射事故控制组,负责立即组织、协调对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案件的侦破以及放射性同位素屏蔽设施损坏的修复工作,及时控制放射源。由医院保卫科、设备科、总务科组成。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尤其是含放射源设备的冷却等工作。由医院保卫科组成,必要时与市消防支队联系。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等工作。人员由保卫科和安全保卫人员组成。必要时与市公安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及有关部门联系。该组由保卫科负责。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保卫科人员组成,必要时与市公安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及有关部门联系。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采购工作,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总务科负责。伤员抢救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人员由急诊科、普外科、心内科、内分泌等科室的医务人员组成。医务科具体负责急救专家的调配。其他保障,根据本预案职责和现场情况,由领导小组依据实际情况部署和调整相关工作。5、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当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确定本专业组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通知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