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公司库存管理服务合同.docx
电子公司库存管理服务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名称:甲方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地址:甲方公司地址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代码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地址:乙方公司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代码鉴于甲方从事电子相关业务,需要专业的库存管理服务,乙方具备提供高效库存管理服务的能力和经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库存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库存存储:乙方提供符合电子货物存储要求的仓库设施,包括适宜的温度、湿度控制,良好的通风条件以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甲方电子货物的质量和安全。仓库面积为凶平方米,具体位置位于仓库详细地址。货物出入库管理:乙方负责甲方电子货物的入库验收、出库核对工作。在货物入库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和质量标准进行检验,记录货物的数量、规格、批次等信息;在货物出库时,依据甲方的出库指令,准确、及时地进行货物的分拣、包装和发货,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库存盘点与监控:乙方定期对甲方的库存进行盘点,每月至少进行凶次全面盘点,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库存盘点报告,内容包括库存数量、库存金额、货物状态等信息。同时,利用先进的库存管理系统对库存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库存动态,如库存数量的增减、库存周转率等指标为甲方提供库存分析和预警服务。库存数据管理:乙方建立完善的库存数据管理系统,对甲方的库存信息进行准确、及时的记录和更新,确保库存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向甲方开放库存数据查询权限,甲方可随时通过系统查询库存的实时情况,包括库存位置、库存数量、出入库记录等。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截止日期止。合同期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续延续时长;若一方有异议,需在期满前提前通知期限,如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三、费用及支付方式费用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库存管理服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如下:仓储费: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根据实际使用的仓库面积进行计算。出入库操作费:每笔入库或出库业务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包括货物的装卸、验收、分拣、包装等操作费用。库存盘点费:每次全面盘点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包含盘点人工成本、盘点工具费用等。库存数据管理费:每月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用于维护库存数据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处理工作。支付方式:甲方采用以下具体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在每月结束后的X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当月的费用明细清单及相关服务报告,甲方在收到后凶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确认。甲方确认无误后,在凶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的库存管理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四、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权利: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库存管理服务;对乙方的库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在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随时查询库存的实时情况,获取库存数据和相关报告。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货物信息及相关资料,包括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存储要求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库存管理服务费用;配合乙方完成库存管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宜,如提供货物入库清单、出库指令等;承担因甲方提供的货物信息或资料错误、虚假或不完整而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二)乙方权利与义务权利: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库存管理服务费用;要求甲方提供与库存管理业务相关的必要信息和资料,对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合理审查;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或提供资料时,有权暂停库存管理服务,直至甲方履行相关义务。义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专业、高效、准确的库存管理服务;妥善保管甲方的货物和库存数据,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时向甲方反馈库存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和结果,解答甲方提出的疑问;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货物损坏、丢失或库存数据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因不可抗力、甲方原因或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导致的除外。五、货物风险承担在货物存储期间,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导致货物损坏、丢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应协商处理货物的后续事宜。若因乙方保管不善(如仓库设施故障、安全措施不到位、操作失误等)导致甲方货物损坏、丢失的,乙方应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货物的实际价值按照甲方提供的货物采购发票、成本核算资料等确定;如无法提供上述资料,双方可协商确定货物价值或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若因甲方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自然损耗或货物包装不符合要求导致货物损坏、变质等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宜。六、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货物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本条款所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信息、产品研发资料、库存管理策略、乙方的仓库管理流程、服务价格体系等。本条款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凶年。在保密期限届满后,双方仍应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但仅需对在保密期限内知悉且尚未公开的信息予以保密。若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经对方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无法恢复履行的;出现破产、清算、吊销营业执照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重大事项。八、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维权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等)o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库存管理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X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提供服务的费用及违约金。九、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条款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一日受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