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养殖10吨蚯蚓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齐河坤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养殖10吨蚯蚓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齐河坤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四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齐河坤植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养殖10吨蚯蚓项目项目代码2402-371425-89-01-72609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马集镇南周庄村北1500米地理坐标(116度33分54.000秒,36度26分45.600秒)国民经济行业A0399其它未列明畜牧业N7723固体废物治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畜牧业03,3其他畜牧业039”中“其他”“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的“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中“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也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402-371425-89-01-726096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也否是:用地面积(H?)1025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7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项目涉及“鼓励类”中的第四十二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03、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及“10、“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因此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目前企业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并通过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确认,其项目代码为:2402-371425-89-01-726096。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依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对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进行分析。一、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德州市生态保护红线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防风固沙,属于黄河三角洲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主要为各类法定保护地的核心区域及评估确定的极重要区。齐河县共有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见下表:表1-1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1YS3714251110017黄河(齐河段)8.832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2.393YS371425111001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9.204YS3714251110020徒骇河1.53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马集镇南周庄村北1500米,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黄河(齐河段)3460米,未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的原则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本项目未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o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二、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到2025年,全市PM”浓度进一步下降,达到40gm30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PM2.5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限值的要求,达到35gm3o项目位于齐河县马集镇,属于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标准(区域内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行重点控制区标准)。区域内严格限制“两高”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确定),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对现有的涉废气排放工业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及重点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需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园和集约高效发展,推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该拟建项目为蚯蚓养殖,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中两高项目。大气污染主要为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项目运营期内废气排放量较小,不影响齐河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水环境治理底线及分区管控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水体断面达到15%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50%o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11I类的水体断面达到30%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80%,城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11I类,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项目位于齐河县马集镇,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按照管控要求,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计划外淘汰。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颜料、电镀、农药、化工、炼油、废旧塑料再生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该拟建项目为蚯蚓养殖,不属于高耗水工业项目,不属于上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满足产业政策要求。生活污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满足水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到2025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3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7%以上,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项目占地为设施农用地,管控要求:对农用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严格采取安全利用措施,落实分类管理制度。排查农用地及其周边污染源,严格源头污染控制,强化风险管控;制定监测计划,完善监测网络;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推行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轮作休耕等土壤环境质量保护和提升措施,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该拟建项目为蚯蚓养殖,无明显的土壤环境风险源,拟建项目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小,对土壤环境风险较小。满足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管控要求。三、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限结合各控制单元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提出能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考虑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在人口密集、污染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优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重点管控区,面积约为460.63km2,其余作为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扩、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煤炭消耗,用电由马集镇供电管网提供。满足能源利用上限要求。水资源利用上线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明确控制目标。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德州全市属于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取用地下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该拟建项目不属于水耗较大的项目,不开采地下水资源,用水由马集镇供水管网提供。满足水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432.07km2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5283.02km2,质量稳定中有提高、布局更合理。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031.50km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85.28km2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46.21km2,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达到19.6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50.86万元/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575.36km2,全市林木覆盖率达45%,人均绿地面积达12.00m2o通过对我市近十年土地利用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后预测,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控制在6379.92km2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达2208.70km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95.49km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控制在21.3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95.47万元/公顷。项目占地为设施农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岸线资源管控德州市纳入生态环境分类管控岸线涉及徒骇河、马颊河以及德惠新河的岸线。项目位于齐河县马集镇南周庄村北1500米,不涉及岸线资源。综上所述,项目满足能源资源利用上线、水资源利用上线、土壤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四、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综合管控单元划定全市共划定154个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个、重点管控单元59个、一般管控单元89个。本项目位于马集镇,属于一般管控区(ZH37142530006)。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基于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分区管控方案,结合山东省规划目标以及德州市规划要求,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分类制定准入要求,制定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及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a、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本项目位于马集镇,属于一般管控区,管控要求如下: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相结合,引导产业科学合理布局,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一般管控单元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b、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要求表12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要求管控维度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