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高压氧舱产业化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微高压氧舱产业化项目项目代码2101-370602-04-01-99187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烟台市芝景区兴广街 10号地理坐标(121度 21分 29.581秒,37度 26分 36.41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85机械治疗及病房护理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70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四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中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巾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四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846.46环保投资(万元)150环保投资占比(%)1.70施工工期2 年是否开工建设U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104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本项目位于卧龙经济园区,烟台卧龙经济园区自 2000年 5月份正式启动,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0668号批准,烟台卧龙经济园区与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福山高新区、烟台高新区 APEC产业园、APEC中国烟台(芝紧)科技工业园一起被整合为省级开发区一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并于 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函2010103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烟台卧龙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烟台卧龙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20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规划符合性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烟台市芝景区兴广街 10号,位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卧龙园内,选址合理,具体位置见附图 6o烟台卧龙经济园区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发展低耗能、无污染、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和外向度高的新兴产业。拟建项目主要生产微高压氧舱,属于机电一体化产业,符合卧龙经济园区规划环评的要求。2.与园区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卧龙经济园区内。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完善。从环保角度而论,项目选址合理,具体符合性见下表。表1本项目与园区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项目审查意见内容项目情况 符合性1烟台卧龙经济园区于2000年5月正式启动,2006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与烟台高新技术开发区、烟台高新区APEC产业园、APEC中国烟台芝景科技工业园、福山高新区一起被整合为山东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整合后总面积14.8km2,其中卧龙经济园区批复面积为3km2,四至范围为东至峰山脚下南北向规划路,南至绕城高速公路,西至烟青一级路,拟 建 项 目 建设 地 点 位 于烟 台 市 芝 景区兴广街10号,位于批准的园区内。符合北至服装城南侧规划路。规划控制面积23.Okm2,规划范围为北接工业、商业发达的老城区,西靠机场路,东至峰山脚下,南至外夹河,北至汽车城与市南公园北边界,分为起步区、南部区和机场区。2省政府批复的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食品、制药等”。规划主导产业为“现代商贸物流、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工程、高科技工业、房地产业等”。园区总体布局根据主导产业位置划分为商贸物流区、高科技产业区、传统工业区、生活配套区等4个重点区域。工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分别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7%、13.9%、8.48%o项目为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项目,属于纸和纸板容器制造项目,不违背园区的产业定位符合3三、关于环境容量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报告书计算结果,园区SO2环境容量为2926.67ta,2007年(规划基准年)、2010年(规划近期)、2020年(规划远期)SCh排放量分别为74.27t/a、113ta180.4tao园区废水经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烟台碧海水务有限公司(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海,受纳区域COD环境容量分别为2628ta1697.5ta,氨氮环境容量分别为351t/a、135.8tao2007年辛安河污水处理厂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05ta122ta,2010年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012.6ta268.3ta;2020年烟台碧海水务有限公司(南郊污水处理厂)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022t/a、102.2ta,满足环境容量要求。园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管理,从严控制。到2010年SCh排放量应控制在113ta以内;辛安河污水处理厂COD、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012.6t/a、268ta以内。企 业 厂 区 雨污分流,本项目 废 水 为 职工生活污水与 经 隔 油 池处 理 后 的 食堂废水 经 化 粪 池处 理 后 排 入市 政 污 水 管网,经南郊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气将按要求申请总量。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L“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1.1与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符合烟台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文件要求。1.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具体见本报告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章节。拟建项目无新增废气产生,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1.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的运行消耗一定量的水资源及电能,但消耗总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当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1.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烟台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说明。(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中的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入类项目。(3)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其修改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及关于发布 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 号),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和“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活动”,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相关要求,符合(烟政发2021)7号)和(烟环委办发2023)4号)的要求。(4)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符合性分析表表2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符合性分析更新版)的符合性分析管控维度管控维度编制要求编制要求准入要求准入要求项目符合性项目符合性空 间 布局约束禁 止 开 发建设活动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禁止准入项。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29.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露天开采海滨砂矿和从岸上打井开采海底矿产资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海洋环境。拟建项目为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项目,不涉及相关工艺。限 制 开 发建 设 活 动的要求11.严格限制在海岸采挖砂石。禁止毁坏海岸防护设施、沿海防护林、沿海城镇园林和绿地。本项目不涉及采挖砂石。污染物排放管控污 染 物 允许排放量2.新、改、扩建涉重金属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区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在本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各级环保部门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建项目非重金属行业建设项目。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拟建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 废暂存间,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和天然气。项目产生颗粒物和VOCs的工序均配备了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3.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本公司建成后将依托现有环保工作小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企业日常环境 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能力。综上,本项目符合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相关要求。(5)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卧龙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60220013,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卧龙园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表3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更新版)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本项目不位于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2.一般生态空间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本项目不属于自然生态空间。3.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项目项目符合园区准入,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申请总量。4.卧龙园禁入以下项目:(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入行业。类产业;(2)化工、石化、水泥、冶炼、单纯印染、单纯电镀、冶金、炼油等类项目;(3)煤炭开采、洗选项目;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项目;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采选项目;化学矿、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项目;(4)皮革、毛皮糅制加工项目;(5)石油加工及炼焦项目;(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原料药项目,化肥农药制造项目,合成材料、化学纤维制造项目,专用化学品制造项目;(7)炼铁、炼钢,钢铁联合加工,铁合金冶炼项目;(8)有色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