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模板.docx
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地:青岛市城阳区(平度市、潍坊市滨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一、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家、数量、价格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厂家、产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注:L以上总价为:(1)不含税价格(2)含税(税率为_%)价格2、以上总价包括货物款、运费、包装、运输、检测、指导安装、指导调试、咨询服务及等,甲方无需向供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其中运费元;安装费元。二、付款方式L预付%;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合同及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日内付收货金额的%;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灵活约定)2、发票:货到一周内提供全额的_%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推迟付款至乙方实际提供发票后。甲方接收全额增值税发票不做为甲方验收合格、质量无质量的问题的依据。3、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及该合同后,在日内将盖章、签字的合同原件邮寄甲方。如乙方不将合同予以返回甲方,甲方将延迟后续付款至提供合同及提供已付款发票后的3个月后支付。三、质量标准L质量要求: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行业标准;当国家或行业标准与双方签署的要求标准不相同时以标准较高的为准;乙方同时必须保证所供的泵备件均满足双方共同认可的供货清单和参数表要求。2、货物的详细参数或其他具体要求:3、质量证明材料:乙方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双方确认的合同要求;在交货时附带该上述货物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使用说明书、装箱单、产品进出口检验证书和质量保证等证明。四、包装、运输及风险责任L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标准,及根据货物的性质采取适当的包装物及包装方法,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损坏或丢失等风险,均由乙方负全责。2、包装物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3、有关包装的特别约定:无。4、本合同货物在运抵甲方处并经书面验收合格之前的一切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五、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L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或年月日前)必须到货。完成交货的界定:货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2、交货地点:o3、甲方的收货联系人为、联系方式:o4、甲方的收货流程及指定的收货最总确认部门和确认人为:o缺少上述流程的任何一个环节及人员的确认,甲方对是否收货及数量等均不予以认可,乙方对此充分了解。4.1除上述人员之外的任何人员的签收均不构成甲方的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对甲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不予认可。4.2上述人员在送货单、确认单上签字的,仅视为对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确认;不视为对质量情况的认可,仅视为外观瑕疵的检验。5、货物装车、卸车、运输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乙方货交第三方运输的,乙方保证不因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运费支付等原因拒绝卸货,否则视为乙方未交货。乙方承担装、卸费用但由甲方或第三方负责具体卸货的,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人身损害等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6、到货后甲方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产地等有异议的,不要借助技术手段和专业检测检验手段能够确定的,应在到货、卸货、清点后一小时内书面或以其他方式提出;需要借助技术手段和专业检测检验手段才能确定的,应在到货后一日提出。六、货物验收L验收时间:货物到货、卸货后小时内甲方进行外观质量验收。产品的内在隐蔽质量问题异议期间和检验期间为产品到货后年(或一个月)内;产品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年。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证明资料不全的按不合格品处置,直到资料齐全方可验收。3、验收方法及程序:4、验收合格的标志为:甲方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报告或证明。甲方指定的验收部门及验收人为:o除以上述验收程序、指定的验收部门及验收人外出具的任何验收证明甲方不予认可。5、验收质量异议的处理方法:对货物的质量有异议双方达不成共识的,双方委托有资质的相关部门进行检验检测,如检测合格,则检测检验费用由方承担;如检测检验不合格,则由一方承担。6、如乙方所供货物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有权要求退货、修理、重做、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安装调试及验收L乙方承担并自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小时)内乙方须派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须携带乙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到甲方进行指导安装、调试。2、乙方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双方按合同第五条对设备等产品进行验收,必须经甲方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指定人员可由甲方进行更改,但如果更改需要甲方盖章进行确认。甲方对设备、产品的初步感官验收并不能免除乙方的产品的内在质量责任;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在一周内整改完毕且保证验收合格,以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验收报告为准,否则按延期交货处理。八、售后服务L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及时、无偿的对甲方给予培训、技术支持和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乙方的培训应保证使甲方人员具备熟练操作、故障排除、设施维护保养的能力。2、当甲方或甲方客户需到乙方进行设施验证时,乙方应给予安排,并积极配合验证工作。九、退货自到货之日起,甲方在年月前使用不完的或因特殊原因不再需要的,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乙方接受原价退货。双方约定按照(进货价或退货时的市场价)退货退货的运费由方承担;包含安装的,退回货物的相应安装费用乙方应予返还。货款未支付或已支付部分的,退货的货款从未付款中扣除;已经付清货款或剩余货款不足以抵顶退货部分货款的,乙方于收到退货之日起日内付清。十.质量保证期L甲方已经支付价款、确认欠款数额、使用标的物等,不作为甲方放弃质量异议的理由。2、乙方提供的货物(设备、配件等)到厂后,甲方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安装调试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为质保期。若甲方安装时间因其他原因及不可抗力导致延迟,质保期顺延,具体方案双方协商解决。3、如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和维修及费用,并承担来回运费。十一、保密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将甲方的信息(如:进货价格、数量、公司的规模产值等商业信息以及图纸、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披露,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违约金。十二、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交付办法:O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因遇不可抗力而影响其履行时,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当不可抗力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在十四日内将负责此项事宜的当地有关机构出具的事件证明交于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需想办法尽快履行合同。十四、廉洁合作约定为加强甲乙双方的廉洁自律,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道的经济秩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首先签订经济交往廉洁协议。十五、违约责任L乙方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交货、指导安装、验收之任一项,均视为违约,乙方每日按货款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到合格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完成指导安装验收。乙方逾期超过30日的,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选择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须全额退款,同时还需承担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责任。2、由于乙方提供的产品在甲方使用后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货款并承担合同额的20%违约金。如果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者提供的产品为假冒或存在假冒、劣质材料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退还所有货款外还必须一次性支付甲方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若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制造质量缺陷,乙方免费维修及更换并承担来回运费。3、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期间内累计出现2次以上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乙方无偿予以退换,并向甲方支付标的金额的20%违约金。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计算,违约金如不能弥补损失还需另行赔偿损失。5、在保修期内发生设备、质量异常,乙方须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派员维修,每延误一日(小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如乙方未按约定派人及时维修,甲方可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鉴于因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设备维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甲方的行业特点决定了设备不能停止运行等各种情况,以上违约金的约定,乙方作为商事主体对此表示充分的理解。违约金不因任何事由而调整,乙方已对此有充分的预期,予以接受。7、乙方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货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无权向甲方主张质量保证金。十六、其他约定事项:O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及其他L甲乙双方若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应诉至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传真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另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如需修改,需双方共同在修改处签字确认并盖章后方可生效。5、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若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条款,以本合同为准。6、双方保证相关往来函件、资料、法律文书按以下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能有效送达,而不被退回,如有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收到,只要一方有效按本合同表明地址等信息发出并经过五个工作日便视为送达对方。通过传真、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箱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发生改变的,应在变更日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来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均视为符合约定条款的通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甲方甲方(章):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帐号:乙方乙方(章):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帐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