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docx

    • 资源ID:1336295       资源大小:111.65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docx

    “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三、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O(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质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进口产品风险评估的结果,对进口产品实施分类管理,并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第十九条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简称“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O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进口商办理备案时,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食品进口商备案名单由海关总署公布。(四)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规定的公告(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55号公告)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以下统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本规定附表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隶属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的受理、备案资料信息审核,以及在食品进口时对进出口商备案信息的核查等工作。四、实施机构:各隶属海关负责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部门。五、法定办结时限:无。六、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七、结果名称:进口食品进口商备案号。八、结果样本:进口食品进出口备案系统显示状态为“局端审核通过,已发布”。九、收费标准:不收费。十、收费依据:无。十一、申请条件:(一)取得营业执照;(二)对其生产经营的进出口食品安全负责。依照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从事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三)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四)应当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审核制度。十二、申请材料:(一)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二)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三)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四)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上述资料:网上办理,电子扫描件1份(加盖公章);窗口办理,纸质原件1份(加盖公章)。十三、办理流程:(一)备案申请。1 .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者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填写并提交网上申请表之后联系住所地海关进行资料验证。2 .窗口办理:申请人到住所地海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3.申请人住所地海关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公布境内进口商名单,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企业(企业可以修改申请信息后重新提交)。(二)各案变更。食品进口商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申请人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者“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三)取消备案。需要取消进口食品进口商的,申请人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或者"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十四、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十五、到办理现场次数:窗口办理1次、网上办理可无需到现场。十六、审查标准:申请材料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十七、通办范围:各隶属海关业务现场。锦城海关:成都市(除天府新区海关和青白江海关管辖以外地区)。天府新区海关:龙泉驿区、天府新区、新津区、双流区、东部新区、简阳区O青白江区:青白江区、金堂县绵阳海关:绵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贡海关:自贡市。攀枝花海关:攀枝花市、凉山彝族自治州。泸州海关:泸州市。德阳海关:德阳市。广元海关:广元市。遂宁海关:遂宁市。内江海关:内江市、资阳市。乐山海关:乐山市、眉山市、雅安市、甘孜藏族自治州。宜宾海关:宜宾市。南充海关:南充市、广安市。达州海关:达州市、巴中市。十八、预约办理:否。十九、网上支付:否。二十、物流快递:否。二十一、办理地点:(一)网上办理:用户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进入"动植物检疫"版块办理,或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二)窗口办理:企业所在隶属地海关。二十二、办理时间:()网上办理:24小时接受企业申请;(二)海关审核时间: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OO0二十三、咨询电话:028-12360海关服务热线或各隶属海关咨询电话锦城海关电话:028-65291904,65291832天府新区海关电话:028-85390460,028-85390854青白江海关电话:028-67990087绵阳海关电话:0816-2850151自贡海关电话:0813-8101411攀枝花海关电话:0812-3320710泸州海关电话:0830-363910.0830-2591828德阳海关电话:0838-6185003.028-85390443广元海关电话:0839-3566783遂宁海关电话:0825-8093620内江海关电话:0832-6210535、0832-6210537乐山海关电话:0833-2434130宜宾海关电话:0831-2223150.0831-2223151南充海关电话:0817-2727296,0817-2727297达州海关电话:0818-5952011。广安海关:电话:0826-8862825二十四、监督电话:028-12360海关服务热线。二十五、空白样表:空白表格:收货人备案申请表第1项企业资料*企业名称:*企业类型*企业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传真:联系人手机:*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检验检疫机构*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期日:* 工商营业执照到期日:* 工商营业执照范围所包含具体食品类别名称:* 进出口企业代码(进口肉类企业填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工商注册号:* 企业工商注册地址:* 企业办公地址:* 企业法人:* 第2项经营食品种类(多选项)口肉类口蛋及制品类口水产及制品类口中药材类口粮谷及制品类口油脂及油料类口饮料类口糖类口蔬菜及制品类口植物性调料类口干坚果类口其他植物源性食品类口罐头类口乳制品类口蜂产品类口酒类口糕点饼干类口蜜饯类口卷烟类口茶叶类口调味品类口其他加工食品类口特殊食品类口燕窝产品类口境外远洋捕捞第3项企业承诺书本人承诺了解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进口销售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保证提交备案信息的准确、真实。同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加盖公司印章)*填表人姓名(印刷体):填表人电话:填表人传真:填表人手机:*填表人电子邮件信箱:填表时间:第4项填表说明.标“*”的项目必须填写。示例样表:收货人备案申请表第1项企业资料* 企业名称:大连市XX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实际收货人*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XX路XX号XXl-I联系人传真:0411-8800-01-01202粉销售b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UXXl-I*联系人姓名:张三*企业工商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XX路*联系人电话:0411-888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工商注册号:100000000联系人手也*企业组织力*检验检构:本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至鹿*工商营业执照范围所包含具体食品类别名称:食品经*进出口企业代码(进口肉类企业填写)X9100肖售预包装食品),乳*企业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XX路XX号XXl-I*企业法人:李四*第2项经营食品种类(多选项)口肉类蛋及制品类口水产及制品类口中药材类口粮谷及制品类口油脂及油料类口饮料类口糖类口蔬菜及制品类口植物性调料类口干坚果类口其他植物源性食品类口罐头类乳制品类口蜂产品类口酒类

    注意事项

    本文(海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