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件管理规定.docx

    • 资源ID:141351       资源大小:14.95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件管理规定.docx

    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邮件的使用行为,保障我校电子邮件服务的正常使用,依照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信息化建设中心负责电子邮件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设立邮件服务器对外提供服务。第三条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对在职教职工提供免费服务,不对学生及其他非教职工人员提供服务。第二章个人邮箱管理第四条个人邮箱实行实名登记使用,每位教职工拥有学校唯一的个人工作邮箱(邮箱地址为:10位教工号),在入职后一周内自动开通。第五条教职工邮箱采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密码修改需通过学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用户应定期修改密码,密码长度应不小于8位,密码建议由字母、数字、特殊字符组合而成。第六条教职工邮箱的容量固定,用户应定期清理过期邮件,确有需要,可以通过OA申请扩容。第七条教职工退休后,邮箱可申请继续保留,但不得通过学校邮箱发与本单位工作无关的邮件,若有违反,学校有权暂停邮箱使用。第八条教职工办理离职后,邮箱保留一个月后注销,邮件内容也会全部清除。第三章部门邮箱管理第九条各部门可通过OA申请公共邮箱,原则上每个部门公共邮箱申请总数不超过2个。第十条用户应在电子邮件系统中自行定期修改密码,密码长度应不小于8位,建议由字母、数字、特殊字符组合而成。如忘记密码,请在OA上申请修改密码。第十一条公共邮箱的容量固定,用户应定期清理过期邮件,确有需要,可以通过OA申请扩容。第十二条若因工作需要批量发送或接收大量(一天超过200封)校外邮件,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信息化建设中心提出申请,进行临时拦截策略的调整,否则,邮件会被当做垃圾邮件拦截。第十三条若因部门合并、废除以及其他原因,部门邮箱不再使用,用户应在OA上申请注销邮箱,否则,对应邮箱引发的安全事件,由原申请人及原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安全责任。第四章邮箱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信息化建设中心须采取相应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垃圾邮件管理以及邮件系统安全管理,并对用户的邮件内容和个人隐私保密。第十五条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对其邮箱账号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责;若发现邮箱账号被非法使用或危及网络安全的情况,有责任和义务立即通知信息化建设中心。信息化建设中心有权终止异常使用的邮箱,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六条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不得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从事电信条例第五十八条禁止的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活动。第十七条未经授权不得利用他人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不得发送或者委托发送故意隐匿或者伪造互联网电子邮件信封信息的邮件。第十八条未经互联网电子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电子邮件。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如发现用户有违反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的行为,信息化建设中心将采取相应措施,关闭其电子邮箱,情况严重者,将取消其继续使用学校电子邮箱的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安全责任。第二十条本规定由信息化建设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

    本文(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件管理规定.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