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实施办法.docx

    • 资源ID:143390       资源大小:16.35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实施办法.docx

    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理赔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仪器设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校教职员工都应自觉爱护学校仪器设备资产,在使用、保管、维护仪器设备时要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制度和相关的操作规程。仪器设备使用单位有责任维护设备的齐备完好,并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制订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设备操作人员和保管人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对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修,确保仪器设备随时处于完好、可用状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发生损坏和丢失。第二章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第三条仪器设备一旦发生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使用及管理员必须及时报使用单位和资产主管部门。学校根据情况成立相应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认定工作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资产处、保卫处、监审处、计财处及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对损坏或丢失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四条仪器设备失窃,相关人员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校保卫处报案并及时报校资产主管部门。确认无法追回后,凭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材料,经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认定工作小组认定,作相应处理。第五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使用单位应责令当事人提供情况说明。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责令责任人理赔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六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责任应由多人共同负责的,则根据各人责任大小和事后认识表现,分别给予适当处理。第七条对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后不及时报相关单位,或隐瞒事故、有意包庇者,除按规定处理外,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第三章理赔原则及处理办法第八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以理赔:1、不听从指挥,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或规定要求操作;2、不按制度又未经同意,擅自动、用、拆、改仪器设备;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不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4、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5、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者;6、将仪器设备挪作私用造成损坏、丢失的。第九条属于下列情况的,在确定理赔金额时,可按损坏价值酌情减轻理赔:1、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回损失,并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第十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技术鉴定或有关部门核实,可不理赔:1、因仪器设备本身缺陷或使用年限已久,接近损坏,在使用中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坏;2、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3、经过批准,进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然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坏;4、损坏轻微或丢失配件的,经使用者本人修复,不影响仪器设备继续使用的;5、已按学校安全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尽到保管责任,经保卫处证明属被盗。第十一条仪器设备损坏计价原则:1、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计维修与零配件费用;2、无法修复致使整机报废的,按整机重置价计算;3、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计损失价值。第十二条丢失的仪器设备或零部件(不含两用设备),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后计算理赔金:1、理赔金=重置价义。(理赔金小于重置价的10%的,按10%计;超过预计使用年限的,也按10%计)丢失两用设备(指既可公用又可家用的设备,如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照相机、录音笔等),按重置价理赔损失。2、特殊设备或特殊情况下的理赔金额,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第十三条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理赔金,结合理赔人情况,可申请减免理赔金,减免额度按以下权限审批:1、减免理赔金额在IOOOO元以下的,由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认定工作小组审批;2、减免理赔金额在IOOOO以上(含IOoOO元)的,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第十四条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认定工作小组确定理赔金额和理赔缴付方式后,由资产管理处书面通知理赔人和计划财务处,理赔人直接到计划财务处缴纳现金或按照理赔金额从理赔人的工资中扣除,用作仪器设备维修费。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占用、使用学校国有资产的我校的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学生使用学校仪器设备产生损坏丢失现象,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仪器设备”是指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单价在200元至500元的低值品的损坏、丢失理赔办法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七条本办法所称丢失指仪器设备遗失或失窃事件。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本文(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实施办法.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