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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docx

    • 资源ID:19394       资源大小:13.07KB        全文页数: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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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docx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区别(1)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判决宣告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的自然人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2)区别设置目的不同宣告失踪是法院以法律推定的方式确认公民失踪的事实,结束因公民失踪而导致民事法律关系不稳定的异常状态,是维护失踪人的合法权益和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宣告死亡制度的立法目的是结束自然人因长期下落不明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之不稳定状态,保护该自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同宣告失踪制度相比,宣告死亡不仅涉及失踪人财产的管理,结束因自然人失踪而产生的财产关系的停滞状态。而且解决了涉及失踪人人身关系的不稳定状态。其实质是以牺牲失踪人的个人利益从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下落不明的期限不同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申请人有无顺序不同有权宣告自然人失踪的利害关系人没有J顿序限制。有权宣告自然人死亡的利害关系人有Il质序的限制。公告期不同宣告失踪公告期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除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确实不能生存的为3个月外,公告期为1年法律后果不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为被宣告失踪人建立财产代管制度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是失踪人婚姻关系消灭、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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