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东北林业大学“牵手”励学金实施细则修订.docx

    • 资源ID:251331       资源大小:15.39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东北林业大学“牵手”励学金实施细则修订.docx

    东北林业大学“牵手”励学金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牵手”励学金的评定、发放与管理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牵手”励学金由我校毕业校友出资、中央财政配比资金合并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第三条“牵手”励学金的资助名额和资助额度根据捐赠校友意愿,结合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确定。第四条“牵手”励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尊重捐赠校友意愿的原则。第二章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第五条“牵手”励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学生。第六条“牵手”励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牵手”励学金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热爱公益事业;(四)学习努力刻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有益活动。第八条申请“牵手”励学金的附加条件:(一)学年度操行评等均为良好(含)以上;(二)在校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S)无不及格成绩,且上学年度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四)已经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或因突发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五)本人同意签订东北林业大学“牵手”励学金承诺书;(六)未享受大额奖励、资助的学生优先。第四章申请和评审第九条自每学年开学之日起,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牵手”励学金申请表。第十条各学院将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上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第十一条学院上报的拟获得“牵手”励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社会资助评审委员会联评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第十二条公示无异议,由学校邀请捐赠校友代表共同为受助学生颁发励学金和证书。第五章受助学生的管理第十三条受助学生在每学年末须填写东北林业大学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同时上交一份个人总结。第十四条受助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和义务工作,每人每学年参加义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0小时。第十五条受助学生在毕业前须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校友登记表。第十六条受助学生在毕业后应积极以各种方式参与、支持校友基金的发展壮大活动,推动我校校友基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第六章资助的终止第十七条学生在受助后有铺张浪费行为的,取消其受助资格。第十八条学生在受助后因本人不努力以致学习成绩大幅下降的,取消其受助资格。第十九条学生在受助后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其受助资格。第二十条学生隐瞒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所发放的励学金,并给予其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七章学校的职责第二十一条学校负责收集、管理和为捐赠校友提供与受助学生有关的信息、资料,并做好与捐赠校友的联系工作。第二十二条学校尊重捐赠校友与受助学生双方的意愿,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每届学生毕业前积极倡导广大毕业生加入到校友爱校、荣校、助校的活动中来。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东林校学(2009)67号同时废止。

    注意事项

    本文(东北林业大学“牵手”励学金实施细则修订.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