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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表行政强制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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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表行政强制类.docx

    行政执法依据梳理表(行政强制类)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包头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支队行政执法性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填表时间:2019年7月24日序号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强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颁布机关颁布时间行政强制依据的具体条款备注1责令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机动车停驶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代会常委会2009年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条例第四十六条在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责任人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公路管理机构在调查处理时,可以要求责任人将其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地点;调查处理完毕后,方得驶离。2暂扣未按照指定时间、线路和速度行驶,且拒不改正的超限运输车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11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3暂扣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车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11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4暂扣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车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11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5暂扣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车辆、工具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11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6暂扣擅自超限运输可解体物品车辆,拒不接受消除违法状态处理的车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11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理。7暂扣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通行证的车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11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未随车携带越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责令车辆驾驶人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者相应的证明。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IOOO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没收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8强制清除遗洒物、污染物、飘散或者路面上的的障碍物,恢复原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2011年7月1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物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人员发现公路上有影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的,也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清除掉落、遗洒、飘散在公路上的障碍物。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对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全国人民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法律条文交叉道口的强制执行代表大会常务委员k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第八十条违反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中明确交通主管部门10对逾期不拆除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的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缓、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前款规定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建筑控制区范围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划定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标桩、界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挪动该标桩、界桩O第八十一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公路速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缓、电缆等设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法律条文中明确交逋主管部门11对逾期不拆除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他标志的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第七十九条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2万以下罚款:法律条文中明确交逋主管部门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注:行政强制也称行政强制措施,是对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某种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或者为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而依法采取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加以暂时性强制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行政行为。针对对象不同,行政强制措施可分为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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