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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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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告知书.docx

    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告知书粤中三角执罚告(2022)1171号姓名:尹明见居民身份证:4123271983*住址: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本单位于2022年11月3日对尹明见未履行中山市守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你系中山市守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2022年10月10日,本单位执法人员对中山市守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未履行以下工作职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尹明见身份证复印件、中山市守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检查相片、执法录像、责令改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任命书、现场检查笔录(复查)、整改复查意见书及送达回证、现受.送达人4签名或老盖章).九_g-场检查相片(复查)、中山市守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山市守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月份综合安全检查、中山市守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隐患汇总登记台账、中山市守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和签到表及培训相片、中山市守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证据证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你作为中山市守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该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中山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2年版)第一部分综合管理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裁量标准第4序号,你的违法行为属于第2裁量档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本单位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o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放弃陈述、申辩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你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你放弃听证权利。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76089936316单位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月湾路20号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印章)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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