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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业务的通知(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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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业务的通知(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docx

    关于开展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业务的通知(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缴存人: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我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流程,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买房筹集首付款的压力,促进我市房地产健康发展,决定开展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业务,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及其配偶(以下简称“购房人”)购买防城港市新建商品住房(包括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且符合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案(第三版)等规定的购房提取条件,可用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二、办理材料(一)身份证件、商品房认购协议承诺书委托书;(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提取确认表;(三)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三、办理流程(一)提交材料。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提交身份证件、商品房认购协议承诺书委托书;(二)初审确认提取金额。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登记,出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提取确认表,审核确定可提取金额;(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凭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提取确认表与开发企业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四)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开发企业凭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提取确认表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五)申请资金支付。开发企业凭申请人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提取确认表和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六)审批划转个人账户余额资金。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核提供的资料合格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并且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提取确认表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转入委托书中约定的开发企业账户(对预售商品房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对现售商品房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收款账户)。三、相关要求(一)购房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前期资金业务。(二)转入开发企业的住房公积金,按协议约定开发企业无权支付给购房人。(三)申领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提取确认表15日内未申请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的,将自动终止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业务。(四)若发生退房行为,开发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由住房公积金中心计入购房人个人账户。开发企业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开发企业承担。(五)对发现的违规提取行为按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承诺书(新建商品住房)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我司支持购房人(身份证件号码)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业务,现申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转入以下账户。户名:银行:账号:本公司承诺:(1)购房人申请转入我司的住房公积金仅作为购房首付款,我司无权支付给购房人。(2)若购房人与我司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我司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司自愿承担返还相应金额住房公积金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章):年月日委托书(新建商品住房)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向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元,并委托转入以下开发企业账户作为购买位于(房屋坐落)住房的首付款。户名:银行:账号:本人承诺上述购房行为真实,如存在虚假购房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或退房行为的,本人负责督促开发企业或通过法律途径等其他手段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回至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委托人:年月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提取确认表受理人员: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账户个人账户单位名称拟申请提取金额(元)提取原因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住房公积金转入账户信息户名银行账号申请人确认信息1 .本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和申请提取所提供资料均属实。2 .本人同意贵中心向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查询本人、配偶的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3 .本人同意贵中心向民政婚姻系统查询本人的婚姻登记信息。签名:联系方式(手机):(手印)日期:年月日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审核审核通过,审核金额:口审核不通过,原因:受理人:日期:年月日复核人:日期:年月日管理部业务审核章备注:取得确认表15日内未申请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的,将自动终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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