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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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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docx

    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为保*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一、*小学的教职员工和所有上网的所有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条例。二、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成立校园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并配备网络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三、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电教室负责。任何个人,未经学校电教室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四、校园网络的管理部门是学校电教室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和运行维护。上网的教师上网要办理入网和上网登记手续,签订责任书。五、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六、校园网络的ip地址由电教室统一管理。ip地址的使用分配,逐个落实到人与计算机,并将ip地址使用情况登记表备案。七、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八、在校园网络和个人主页上开办*、电子公告和聊天室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个人,应按规定到学校电教室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由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批准,并办理备案。九、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情的信息。十、制定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十一、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数据信息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十二、在校园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Io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社会主义制度;(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情、*、凶杀、恐怖等。2o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3o盗用他人账号、盗用他人ip地址。4o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5o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6o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7.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学校电教室可对其提出*告乃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照校纪、校规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注: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本规定由*小学校园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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