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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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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青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海洋渔业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违法情节认定标准处罚内容1在无居民海岛烧山、烧荒、垦荒、炸鱼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无居民海岛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或者烧山、烧荒、垦荒、炸鱼或者捕猎、采拾鸟蛋、损毁鸟巢的,由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较轻破坏面积较小,造成损害后果较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七千元以下罚款(含七千元)一般破坏面积较大,造成损害后果较重可以并处七千元至一万四兀罚款严重破坏面积数量大,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可以并处一万四千元至二万兀罚款2在无居民海岛捕猎、采拾鸟蛋、损毁鸟巢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无居民海岛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或者采集生物、非生物样本或者烧山、烧荒、垦荒、炸鱼或者捕猎、采拾鸟蛋、损毁鸟巢的,由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较轻采集或者破坏数量较小,造成损害后果较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七千元以下罚款(含七千元)一般采集或者破坏数量较大,造成损害后果较重可以并处七千元至一万四兀罚款严重采集或者破坏数量大,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可以并处一万四千元至二万兀罚款3未办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查批准手续,在无居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未办理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查批准手续,在无居民海岛擅自进行较轻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短或范围较小,造成损害后果较轻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万元以上八万元以下罚款(包含二万元)民海岛擅自进行开发利用活动开发利用活动的,由海洋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般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或范围较大,造成损害后果较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八万元至十四万元罚款严重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或范围大,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并处十四万元至二十万元罚款4改变许可用途、范围利用无居民海岛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改变许可用途、范围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护海岛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由海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较轻违法行为对海岛及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般违法行为对海岛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对海岛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5未按照规定保护海岛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青岛市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改变许可用途、范围利用无居民海岛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护海岛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由海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较轻违法行为对海岛及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一般违法行为对海岛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违法行为对海岛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6违反规定在胶州湾海域内围海、填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较轻进行围海、填海活动0.1公顷以下责令改正,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海六条规定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围海、填海的,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恢复原状用金处十五倍罚款一般进行围海、填海活动0.1公顷以上0.2公顷以下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处十六至十七倍罚款严重进行围海、填海活动0.2公顷以上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处十八倍至二十倍罚款7违反规定在胶州湾内从事筑池、网箱、浮筏等设施养殖或者建设人工鱼礁的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三)从事筑池、网箱、浮筏等设施养殖或者建设人工鱼礁的,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罚款;较轻从事筑池、网箱、浮筏等设施养殖或者建设人工鱼礁用海面积0.2公顷以下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罚款一般从事筑池、网箱、浮筏等设施养殖或者建设人工鱼礁用海面积0.2公顷以上1公顷以下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以上至十倍以下罚款严重从事筑池、网箱、浮筏等设施养殖或者建设人工鱼礁用海面积1公顷以上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至十五倍罚款8违反规定在胶州湾内非法占用胶州湾海域建设输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责令改较轻非法占用胶州湾海域建设输油管线0.2公顷以下责令改正,恢复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罚款油管线的正,恢复原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四)非法占用胶州湾海域建设输油管线的,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罚款。一般非法占用胶州湾海域建设输油管线0.2公顷以上1公顷以下原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至十二倍罚款严重非法占用胶州湾海域建设输油管线1公顷以上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二倍至十五倍罚款9改变胶州湾内自然岸线的属性或者破坏胶州湾自然岸线保护范围内的礁石、滩涂等自然地貌和景观的青岛市胶州湾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处每平方米五千元罚款:(一)改变胶州湾内自然岸线的属性或者破坏胶州湾自然岸线保护范围内的礁石、滩涂等自然地貌和景观的;改变胶州湾内自然岸线的属性或者破坏胶州湾自然岸线保护范围内的礁石、滩涂等自然地貌和景观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处每平方米五千元罚款10在海岸带范围内:破坏海湾、沙滩、礁石、沙丘、沙坝、河口等特殊地形地貌以及自然景观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处每平方米五千元罚款。在海岸带范围内:破坏海湾、沙滩、礁石、沙丘、沙坝、河口等特殊地形地貌以及自然景观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处每平方米五千元罚款11在自然岸线保护范围内,围海、填海、建设堤坝、筑池养殖以及其他改变岸线自然属性的行为,破坏自然岸线的自然地形地貌与景观青岛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海洋与渔业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较轻进行围海、填海活动0.1公顷以下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处十五倍罚款一般进行围海、填海活动0.1公顷以上0.2公顷以下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处十六至十七倍罚款严重进行围海、填海活动0.2公顷以上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处十八倍至二十倍罚款12在海岸带范围内,非法围填海青岛市海岸带保护和利用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围填海的,由海洋行政主管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较轻进行围海、填海活动0.1公顷以下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处十五倍罚款一般进行围海、填海活动0.1公顷以上0.2公顷以下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处十六至十七倍罚款严重进行围海、填海活动0.2公顷以上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处十八倍至二十倍罚款13在航道、锚地、禁青岛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一般未造成他人或自身财产损责令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航区、管制区及各种危险区域从事捕捞作业法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渔港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可处以100O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三)在航道、锚地、禁航区、管制区及各种危险区域从事捕捞作业的失改正以下罚款严重造成他人或自身财产损失不足5万元的或者人员轻伤处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特别严重造成他人或自身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或者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处以六千元以上不超过一万兀罚款14非法转让、出借养殖证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法转让、出借养殖证的,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批准的人民政府吊销养殖证。一般非法转让、出借养殖证,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严重非法转让、出借养殖证,违法所得一千元以上没收违法所得,由批准的人民政府吊销养殖证15不按照养殖证规定从事养殖生产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按照养殖证规定的养殖品种、方式、范围、期限等从事养殖生产的;较轻养殖面积5亩以下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罚款一般养殖面积5亩以上20亩以下并处一千八百元以上二千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养殖面积在20亩以上并处二千五百元以上不超过三千元罚款16在禁止养殖区域从事养殖生产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从事养殖生产的,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较轻养殖面积5亩以下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一般养殖面积5亩以上20亩以下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六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严重养殖面积在20亩以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八千元以上不超过一万元罚款17在养殖海区未设置明显位置标志或牌告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一)在其使用的养殖海区未设置明显位置标志或牌告的。较轻养殖面积5亩以下责令改正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般养殖面积5亩以上20亩以下并处五百元以上八百元以下罚款严重养殖面积在20亩以上并处八百元以上不超过一千元罚款18不在渔港、渔业码头卸售渔获物青岛市海洋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海洋渔业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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