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docx
江汉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 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依据江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武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规划。一、编制背景“十三五”以来,江汉区残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 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组织 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残疾人康复、教 育、就业、无障碍建设、权益保障等工作,全面完成全区残 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的各项主要指标。专栏1 “十三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指标“十三五”完成情况2016201720182019“十三五”实际值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 贴目标人群覆盖率100%99. 46%100%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贴目标人群覆盖率99.21%99. 35%100%3.残疾人托养服务人 (次)数1.2524万1.2410 万1. 2465 万1.2175 万5. 9314 万4.城镇新增残疾人就 业人数1601351611627505.残疾人基本康复服 务覆盖率85%96. 63%91.5%94. 89%91.3%6.贫困残疾人辅助器 具适配率85%99. 77%76. 58%96. 23%93. 5%“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关心、 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将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关键指标 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政府连续多年为残疾 人办实事,推动残疾人民生发展,区人大、区政协将残疾人 事业发展情况列入法律保障监督职责和协商促进范围,有利 促进了全区残疾人事业有序、有效、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为残疾人事业提供有力支撑。“十三五” 期间,江汉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武汉市一直居于前列,财 力的增强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区、街 坚持民生优先,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空前加大,有力保 障和促进残疾人康复、就业、扶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 工作的快速发展。积极构建无障碍服务生态系统,促进残疾人与社会的融 合发展。打造了以构建无障碍服务生态系统为代表的有特色、 有亮点、有复制性的残疾人社会服务项目,增强了全区残疾 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形成了在引领中提升服务, 在服务中彰显使命的典型案例。“十三五”期间,江汉区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普惠加特惠的方针,实现全区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 的全面落地;把解决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最关切、最急迫、 最突出的问题与建立服务网络、拓展服务渠道、完善服务措 施、培育服务品牌结合起来,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 善。残疾人公共服务呈现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品 质显著改善。积极运营“江汉残疾人之家”微信公众号,宣 传各类惠残政策,开展各项助残服务,强化残联系统信息化 建设,打造动态更新升级版,推进需求调查和服务供给结合。 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调查成为常态,服务内容实现由供给 式向需求式的转变。残疾人工作方式已经实现社会化、信息化、规范化,残 联组织活力增强。建立健全残疾人综合档案平台和综合服务 平台,建立阳光信访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主导、社 会参与”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参与度、广泛度、活跃度显著 增强。区残联充分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以专门协会建设为 抓手,积极推动专门协会上层次、上水平、上台阶。扩大了 残疾人群众参与各类活动的覆盖面,积极培育残疾人骨干, 不断提升残联组织的凝聚力。由于诸多因素制约,我区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 平的差距仍然明显,各类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还不高, 残疾人组织的治理机制和能力有待理顺提高,满足残疾人精 神需求的任务仍然艰巨,信息化程度和社会化水平仍需进一 步提高,等等。这些问题有待在“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 中统筹解决和突破。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 格局,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 富裕为主线,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关爱服 务体系和设施,努力提高残疾人服务质量,推动我区残疾人 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求,进一 步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党 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为残疾人事业发 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 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 创造性,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通过普惠性制度安排给予残疾 人公平待遇,保障他们基本的生存发展需求;通过特惠性制 度安排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解决他们的特殊需 求和特殊困难。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突出政府责任,兜底 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为残疾人发展创造基本条件;充分发 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为残疾人就业增收和融合发展创造 更好环境。坚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 资源和力量,鼓励社会帮扶,进一步解决好残疾人生产生活 中存在的突出困难;促进残疾人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激励残 疾人自强自立。坚持统筹兼顾和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形成与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发展思路和格局,不断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有序推进五年事业发展任务目标完成。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探索残疾人工作的新领域、新路径、新经验。(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协调发展,进 一步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全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各项保障制度在对 象范围、保障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切实保 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解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对残疾人的基本公 共服务切实得到加强和改进,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 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残疾人服务体系, 为残疾人融合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和更加友好的环境。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府主导、社会支持、 市场推动,将更加广泛的社会资源用于残疾人事业。残疾人 安居乐业,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无障碍的社会环境更加完善,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和 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我区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 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平等、参与、 共享与融合发展的理念和社会环境基本形成,残疾人权益保 障制度和机制更加健全,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取得 更为明显的成效。类别专栏2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主要指标指标2020 年2025 年属性就业L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与GDP增长 基本同步预期性2.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 培训人数(人)680预期性社会保障 和基本公 共服务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 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100100约束性4.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覆盖率()100100约束性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覆盖率(%)100100约束性6.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参保率()99)99预期性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率(%)95)98预期性8.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 育入学率(%)9597预期性9.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 覆盖率(%)91.393约束性1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 率(%)93.590约束性11.困难和低收入重度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数(户)280约束性三、主要任务(-)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L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 测和帮扶机制,对残疾人中符合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 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监测标准的,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 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现动态清零。实施对口帮扶助 残行动,根据江汉区对口帮扶一一恩施州宣恩县困难残疾人 群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帮扶措施,有效帮扶恩施州 宣恩县困难残疾人家庭。2 .进一步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对符合最低生 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低保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增 发低保标准20%的保障金。推动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低 保政策配套,逐步覆盖到低收入、支出型贫困残疾人家庭。 对丧失劳动能力本人无收入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及三级智力、 精神残疾人,实行单独施保。对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残疾 人家庭及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进一步加强符合特困条 件的残疾人纳入供养范围力度,对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 人,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精神障碍患 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 个人及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自付费用,通过医疗救助 给予适当补贴。3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和社会优待政策。完 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 步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落实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 贴制度。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暖优惠 补贴政策和通信业务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标准的调整工作。为符合 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多类型、差别化的居家护理服务或发 放护理补贴。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实现全覆盖。 为下肢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燃油补贴,残疾人取得机动车驾 驶证给予一次性补贴,为听力、言语残疾人发放信息补贴。 加快建设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体系,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 供康复、照护服务。4 .提高残疾人保险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健全残疾人参 保帮扶制度,帮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做 好落实重度、低保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资助政策。落实 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给予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低 保待遇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住院,免除其起付标准费用。享受低保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提 高2%。重性精神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5 .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 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 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 补贴。6 .持续深化残疾人托养服务。继续巩固和完善以居家为 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体系, 实现与儿童、老年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落 实“阳光家园计划”,将重度残疾人照料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项目。优化“阳光家园”机制,通过政府购买专业化社会服 务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16-59周岁)智力、精神、 及其他类别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 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 务。根据残疾人的托养需求,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 托养服务工作的意见,逐步将重度视力残疾、不具备接受 学校教育条件的残疾青少年、未接受各类养老服务的残疾老 年人、低收入、支出型贫困残疾人、一户多残、单亲家庭、 老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