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第壹文秘!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第壹文秘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第壹文秘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21.2024年云南省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 资源ID:933554       资源大小:18.72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1.2024年云南省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2024年云南省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按照同一品牌、同一批次、相同规格型号在受检销售现场或经销单位仓库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抽样基数不少于1台。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台作为检验样品,本次抽查不抽取备样。2检验依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1气密性GB16410-2020GB16410-20202热负荷热负荷偏差GB16410-2020GB16410-2020主火实测折算热负荷3燃烧工况离焰GB16410-2020GB16410-2020熄火回火干烟气中CO浓度4安全装置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GB16410-2020GB16410-20205结构熄火保护装置GB16410-2020GB16410-2020灶具的燃烧器6标志产品名称和型号GB16410-2020GB16410-2020使用燃气类别代号或适用地区额定燃气供气压力额定热负荷制造厂名称及商标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判定规则1. 1依据标准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 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4异议处理4. 1复查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样过程、样品真实性等有异议的,收到异议处理申请的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异议处理,并将处理结论书面告知申请人。5. 2复检5.1. 1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书面告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4.2.2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阐明理由的,收到异议处理申请经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研究。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组织复检。4.2.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复检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办理复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复检。4.2.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申请人办理复检手续之日起十日内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4.2.5本次抽查不存在破坏性检验,异议复检采用原样复检。若原样品损毁,无法对异议项目复检时,以异议项目合格为最终结论。4.2.6复检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检验方法、判定规则等对与异议相关的检验项目进行第检,并将免检结论及时报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告知复检申请人。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4.2.7复检费用由申请人向复检机构先行支付。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与初检结论不致的,复检费用由承担本次抽样检验的单位承担。

    注意事项

    本文(21.2024年云南省家用燃气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为本站会员(p**)主动上传,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